相关性,在考题中经常体现为将“程序”和“认定”相互关联。其中,高估(可能涉及存在认定/发生认定)与低估(可能涉及完整性认定)是需要辨析的高频考点。
注册会计师抽查的起点为预计负债明细账,属于“由账到证”的逆查,通常与存在认定相关,而无法检查出任何漏记的情况,与完整性认定无关。
假设律师费用在本期显著增长,暗示着被审计单位涉及的诉讼数量多、规模大,如果预计负债金额较低,能够辅助注册会计师发现低估预计负债的情况。
检查董事会会议纪要中与诉讼等事项相关的议题,进而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进行账户处理,能够发现低估预计负债的情况。
向往来银行进行询证,能够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而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进行账户处理,能够发现低估预计负债的情况。
注:检查的对象可能是内部或者外部的记录或文件,当检查内部记录或文件时,其可靠性则取决于生成该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不影响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充分性和适当性都是评价审计证据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无论是适当性还是充分性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都难以通过另外一种途径进行弥补,而是应当考虑进一步获取相关证据或考虑是否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不可以弥补充分性的不足,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不可以弥补适当性的缺陷。
核心考点二: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
(1)考虑文件记录可靠性:审计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表明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注册会计师应作出进一步调查。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评价此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如不同来源的或不同性质的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获取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可以考虑取证成本与信息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取证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注:外部证据与内部证据矛盾时,表明从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而不能直接决定采取外部证据。
审计证据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与保持客户或业务时实施质量管理程序获取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不是鉴别真伪的专家,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
注册会计师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特殊考虑事项。
若需调查时,由于注册会计师并非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则可以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核心考点三:审计程序
程序类型 | 概念 | 风险评估 | 控制测试 | 实质性程序 |
---|---|---|---|---|
询问 | 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 | √ | √ | √ |
观察 | 注册会计师查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 √ | √ | √ |
检查 |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 √ | √ | √ |
分析程序 | 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 √ | × | √ |
函证 | 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获取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的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 | × | × | √ |
重新计算 | 注册会计师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 × | × | √ |
重新执行 | 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 × | √ | × |
注:重新执行适用于控制测试,不适用于细节测试。
函证、检查、询问可以适用于细节测试。
询问适用于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询问可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核心考点四:函证的决策
要点 | 内容 |
---|---|
应当考虑 |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2)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 (3)实施除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 |
可以考虑 | (1)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 (2)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 (3)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 |
在决策是否实施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不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配合程度。
注册会计师确定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时,应当考虑:(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2)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3)实施除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不包括报表层次。
核心考点五:函证的内容
1.对象
(1)银行函证。
要点 | 内容 |
---|---|
必要性 |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
豁免情形 | ①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②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
(2)应收账款函证。
要点 | 内容 |
---|---|
必要性 |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
豁免情形 | ①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②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
替代程序 | 如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
(3)其他函证。
①往来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②涉及第三方的其他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 加工或销售的存货等;
③相关事项:保证、抵押或质押、或有事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等。
2.范围
金额较大的项目;账龄较长的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重大关联方交易;重大或异常的交易;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等。
3.时间
截止日 | 说明 | |
---|---|---|
资产负债表日 | 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 | |
资产负债表日前 | 条件 |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
资产负债表日前 | 程序 | 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良好并有效运行不构成减少函证的数量的理由。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与重大错报风险大小无关)
同时满足四项条件(①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②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③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④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时,注册会计师才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重大错报风险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的适当日期为截止日。
核心考点六:询证函的设计
1.设计询证函时可能影响可靠性的因素
(1)函证的方式;
(2)以往审计或类似业务的经验;
(3)拟函证信息的性质;
(4)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
(5)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2.函证的方式
维度 | 积极的函证方式 | 消极的函证方式 |
---|---|---|
含义和适用条件 | 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要求的信息 | 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4)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
未回函原因分析 | (1)被询证者不存在;(2)被询证者没有收到询证函;(3)被询证者没有理会询证函 | (1)被询证者不存在;(2)被询证者没有收到询证函;(3)被询证者没有理会询证函;(4)被询证者同意函证所列信息 |
设计询证函影响因素包含:所审计的认定以及可能影响函证可靠性的因素。其中对可靠性的影响因素包括:(1)函证的方式;(2)以往审计或类似业务的经验;(3)拟函证信息的性质;(4)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5)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核心考点七:函证的实施
1.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处理
(1)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2)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
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3)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 虑:管理层是否
诚信;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2.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函证信息执行核对程序,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换言之,不得由被审计单位代发。
注册会计师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有关信息进行核对(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被询证者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可以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公开查询系统或工具查询或者拨打公共查询电话核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2)通过被询证者的网站或其他公开网站核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3)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相关信息(例如客户或供应商清单、相关销售或采购合同、被审计单位收到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等)中的对方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核对。
3.函证发出方式的控制
方式 | 说明 |
---|---|
邮寄 | (1)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独立寄发; (2)需要警惕被审计单位通过快递员拦截询证函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所发出的询证函上添加不易复制的特定标识,以便在收到回函时与注册会计师事先留存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比对以辨别真伪 |
跟函 | (1)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2)可以考虑采用非预约方式按照相应银行的通用受理流程在相应柜台现场办理 |
电子函证 | 注册会计师在发函前可以基于对特定询证方式所存在风险的评估,考虑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例如,通过经权威认证的第三方电子函证平台(如会银通)办理数字函证业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