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就好

从10年跟着老师们学自我形象的打造开始,就一直觉得形象很重要,哪怕出门丢个垃圾,也要美美的,而这些年基本上一直是这样做的(当然,曾经的我是经常宅在家里的,每逢出门,都要花很长时间才可以,宅女们都懂的。)

而穿着睡衣出门的事情,20多年来只干过一次,不记得具体是因为什么事儿,只记得是冬在的深夜十一二点,冷得要死,就穿着睡衣跟罗先生一起出门了。结果还遇到了朋友,我顿时觉得自己的形象一落千丈,于是发誓再也不穿睡衣出门,一直到现在,今天,我亲手给打破了。

事情是这样的,之前和罗先生约好每天晚上9点睡,早上4点起床。但是呢,罗先生仅仅坚持了一天,就表示不玩了,就如当年他教我打游戏,说好了陪我一起玩很久很久,结果就第三天就把我抛下,玩别的游戏去了。

只剩下我一个人顽强的坚持玩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自己没兴趣。如今和当年一样,他不玩早起这个游戏,我却是爱上了早起,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习惯将会保持很久很久,具体到什么时候我自己也说不清。因为早起和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上班以来我已经完整的看完五本书,虽然不多,也不是专业化的书籍,但对我而言收获真是太大了,而且比起两个月前的自己,我的进步可不是一点点。

今天是早起的第7天,听着昨晚找到的一堂关于新媒体的课程(我的工作是这块儿),没多久却觉得饿了,顺口说了一句饿了,罗先生说,那我们出去吃早餐吧,我也饿了。

可素!当时还不到六点钟,最重要的是,我穿-着-睡-衣!所以,出门?谢谢,我还是不去了,宁可吃昨晚买的手撕面包也不出门,根深蒂固的形象价值百万的思想在我脑子里一直盘旋着,又怎能亲手打破?况且,我不是还听着课程吗,我还想在上班之前听完呢。

然而,自从上班起,我就再也没有吃过我最爱吃的咸菜面了,每天早餐都是卤鸡蛋啊、烧卖啊之类的东西,对于我这个走在正游走在吃货路上的人来说,实在是无感,尤其是罗先生又在旁边不停的说出去吃面吃面,穿个睡衣没什么的,就在楼下等等之类的话时....

我想到有一句话叫做,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于是,我穿着睡衣,踏着拖鞋,拿着手机,塞上耳机,还带着笔记本和笔跟在罗先生后面,下楼去吃我最爱的咸菜面,在等待的时候我做笔记,面端上桌的时候,我拨掉耳机认真吃面,吃完以后,突然就觉得,很多时候,我是活在自己或别人或一些事情给我设定的条条框框里面的

比如很多时候,在出门的时候,为了形象考虑,我会舍弃掉舒适的休闲装,休闲鞋等而穿上高根鞋,OL范儿的衣服;即使不画完整的彩妆也会打个腮红和唇膏,再喷一点香水什么的,然后才会出门。

但我并不是真的喜欢天天踩高根鞋啊,而且许多休闲范的衣服也挺适合我的啊,尤其是今年流行的小白鞋我穿着也挺好看的啊,所以就在今晨的这个时刻,我突然就觉得,我的形象,我的装扮,我的穿着,只要我喜欢就好了啊。

是,每个女孩子的形象都是价值百万的,我们的确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羽毛,包装并维护自己的形象,可素,这并不是说,我们随时随地都要让自己处于那种紧绷的状态,毕竟一直紧绷的弦易断,反倒不如偶尔松一松,让弦舒缓下来,这样才能保持得更强长久。

任何事情,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做,你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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