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肾的年代,也曾走心爱过人

昨晚和同事一起吃完饭,一个人消食溜达回家。

G20已经过去了,街道上车子慢慢开始多起来。大概G20的安宁目前是不会再在杭城重现了。

一切都在慢慢恢复中,大家都努力想变回原来的模样。前台的快递越来越多,似乎压抑了半个多月之久的妹子们,开始在G20之后的秋天一边喊着剁手,一边一件又一件收包裹。

有些事情,可以回得去,哪怕是城市变迁,也只是从一个地方转换到另一个地方,或者是从这一阶段融入到下一阶段,但有些事情,永远都回不去。

比如,感情。

每个人都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但多年后回忆曾经,似乎总有人忘记,让你刻骨铭心的那个人或是那段至死不渝的情感,脑海中浮现的依然是当年的好与快乐。

01.

微信上和闺蜜阿兰聊起曾经的一些过往,偶尔大笑调侃对方的糗事,也会偷偷说当年某个追你的男生其实是我喜欢的。

突然,阿兰说,你还记得Alex吗?

我打趣的回答她,Alex是谁?

阿兰以为我真的忘记了,试图用语言勾起我的回忆。她说,当时他每天都来我们班蹭课,每次都坐在你后面,课间用生硬的普通话逗你开心,我还以为他是我们学校的呢,结果一打听,人家是隔壁医学院的留学生。哎,对了,听说那年圣诞节他的父母不远万里从英国来到中国,就是来看看自家儿媳妇的,你老实交代,是不是有这件事?

其实,我又怎能忘得了。Alex,这个名字不是教科书上的,也不是电影小说里的,而是活生生曾经站在我面前的一个人,一个曾经走心爱过的男人。

02.

那年我上大二,他是隔壁医学院的留学生,作为交换生来到中国学习两年,纯正的英国人,很绅士,长得高高帅帅,说一口流利的伦敦腔,我的口语就是跟他学的,追起女孩儿来套路很老套。

那年圣诞节,我作为社团的校际联络人,负责联系周边学校的兄弟社团参加聚会。他是留学生代表。

故事很狗血,我们就在圣诞节的化妆舞会上认识了,我负责接待他。他不同于别的学生代表,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味道,不把学生接待放在眼里,他的身上,满满都是吸引力。

虽然是化妆舞会,但是当时的学生还没那么放得开,大家顶多就是化个怪异的妆,头发弄一下,着装和平时基本上没什么区别。我作为接待,甚至连妆都没化。

上楼的时候,Alex说,你要不要化个妆?

当时的尴尬可想而知,虽然被学姐学长训练了很久该怎么沟通,但当时当刻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跟同校一起来的女孩借了简单的粉底和口红。把我拉到洗手间,轻轻的在我脸上打上一层粉底,拿出口红,用洗干净的手指轻轻抹在我的唇上。

说没有被撩到绝对是假的,尤其是在有颜有身材的男生面前。

随后,我带他入场,舞会结束,送他出校。

03.

后面的故事就像开头阿兰所说,每天来我们学校蹭课,坐在我后面,课间用生硬的普通话都我开心。

课余,我们一起泡图书馆,从他的医学院泡到我的经济学院。他是咖啡控,有时候想喝一杯现磨咖啡,我们就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去市区。周末,我们一起背包出行,踏遍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暑假,作为交换生的他去到别的城市作交流会给我带各种小礼物,有拨浪鼓,有发簪,有一颗小树苗,后来我们一起把它种在学校后花园的一个小树林里,不知道现在它长得怎么样了。我们一起在江畔看过落日,也一起在山顶看过日出。

那段时间,大概是大学里最纯真的时期,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和一个人相处,很自在。

他的身上总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吸引你,但我明白,这种熟悉的味道在两年后就会消失。

两年后,他会回到他的国家,做他的医生,照顾他的病人,爱他的家人。

两年后,他的世界里,不会再有我。

不过,比起两年后,没多久,我就主动选择了远离这种熟悉的味道。

第二年的圣诞节,Alex的父母来到中国,与其说是来看看好久不见的儿子顺带旅行,不如说是来把关。

他的父亲是一名诊所的医生,母亲是一名教师,很优雅,不管是说话还是举止,都让人联想到英剧里的绅士和贵族女。

他的父母很和善,虽然表面上没有说任何干预的话,但从我的内心底,已经萌生了一种自卑感。这种自卑感来自于我的家庭,我的教育。简单说就是,连最基本的口语沟通都有困难,谈何融入他的家庭呢?

不过现在看来,当时的我的确不够勇敢迈出去,本来,这些也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事实上,假如当时真的选择了义无反顾,还是有很多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

我们终究都是凡夫俗子,在现实面前,不够勇敢去面对内心真正的感情。

04.

我一直都是个比较叛逆的孩子,在同学们还在上课记笔记,被窝偷偷看小说的时候,我已经学会逃课抽烟喝酒,和男生拉着小手看电影了,从前,我把这种叛逆称为早熟,但直到遇见Alex之后,才真正意识到什么叫成熟。

成熟若是体现在恋爱上,大概是不希望在我爱你的时候谈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也不必为了将来在酒后谈资上添加一笔跨国恋。

所以,对不起,我再一次叛逆了。我试图与他拉开距离,不至于在最后一刻说分手。

多年后,回忆起他离开的那个下午,依然能够勾起我的眼泪。

Alex站在登机口,再一次问我,要不要一起走?我点了一支烟,朝他摆摆手,笑着说再见。他头也不回的走进去,从此便再也不见。

05.

我总说自己是个理性的姑娘,身边很多朋友也一直认为我是铁打的女汉子,刀枪不入,每每涉及到失恋话题总是抛向我,而我也总是说着我的恋爱至理名言: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

其实,夜声人静的时候,回忆起曾经,内心有多痛,只有自己知道。

林心如在年初做访问的时候还口口声声说要做个快乐的大龄剩女,却在五月份大方公布十年挚友变挚爱,并在七月底迅速完婚。

莫文蔚和冯德伦相恋9年,最后还是分手了,嫁给了初恋男友,而一直声称和舒淇是好朋友的冯德伦,却在某个午后意外娶了她。

每个嘴上说着不结婚的人,都在不经意间找到了自己想要嫁的那个人。

每个拿着酒杯吐槽这年代走肾的人,曾经都走心地爱过一个人。

常听到人说,ta只是走了肾,而你却走了心。

我不是对你不走心,而是那个让我走心的人,再也回不去了。

今天这杯酒,叫做回忆。

干杯。

晚安。

愿你好酒好梦,走肾也走心。

-The End-

*作者简介:野生闺蜜黄小污,一个没有美貌、没有智慧、没有身材、没有男人的女神经,有一群野生闺蜜,茶酒不离家,偶尔写诗,偶尔孤独,偶尔脑残,偶尔睡睡别人家的老公,这辈子的梦想是盖个养老院,和野生闺蜜们一起养老晒太阳,希望八十岁时还能调戏七十岁的“小鲜肉”。@微信公众号:iiiq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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