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诸城某甲》摘自《聊斋志异》
原文:学师孙景夏先生言:其邑中某甲者,值流寇乱,被杀,首坠胸前。寇退,家人得尸,将舁瘗之。闻其气缕缕然;审视之,咽不断者盈指。遂扶其头,荷之以归。经一昼夜始呻,以匕箸稍稍哺饮食,半年竟愈。又十馀年,与二三人聚谈,或作一解颐语,众为晎堂。甲亦鼓掌。一俯仰间,刀痕暴裂,头堕血流,共视之,气已绝矣。父讼笑者。众敛金赂之,又葬甲,乃解。
译文:这个事是真的,因为是淄川教谕孙景夏先生亲口说的。特在此标注:蒲大师写的虽是聊斋,但很多文章前都会标注出处,为的就是一句话:这件事可是真的哦。
来,给大家讲个故事。我们县有个人外出,遇上流寇作乱,被割了脖子,也不知使用的什么刀法,看样子是绕着他跳了个圈圈舞,被割的头挂在胸前打滴溜。
流寇退去后,家里人找到了他的尸体,准备埋了。忽然,听见他有微弱的喘气声。仔细一看,咽喉处竟还有一指多宽没断。赶紧把头扶回脖子上,背回了家。
到家后,家人把他放在门板上,等着断气了好发丧。谁知,过了一天一夜,他开始呻吟起来。死马当活马医吧,家里人就用勺子和筷子稍微喂他点稀粥,这样过了半年,竟然痊愈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一天,这个人和两三个人聚在一起闲聊,其中有个人讲了个笑话,引得大家哄堂大笑。这个人也被逗得前仰后合,兴奋地鼓掌。
突然,他脖子一圈刀疤处鲜血如喷泉般四溅开来,刀口处噼啪作响,刹那间,脖子便被鲜血顶了出去,掉在地上。吓得各位目瞪口呆,醒过神来看他时,已经气绝身亡了。
这个人的父亲便要告那个说笑话的人。这几个人敛钱安抚了老头,又安葬了人,才算了事。
感
太壮观了。第一次,头倒悬胸前摇摇欲坠,已经很壮观了;第二次,鲜血如喷泉,瞬间头离开脖子,飞落于地,更是壮观。
蒲大爷说这几个人真够倒霉的,一句笑话出了人命,差点吃了官司,最后赔钱了事,真是上辈子欠这个人的债。
其实,怎么说呢,这辈子能看到这样的奇观,花点钱还是值得的。尤其是那个讲笑话的人,以后更有谈资了吧。
思
你是不是觉得我血腥暴力不人道。没办法呀,在文章中没读到痛心疾首,肝肠寸断,悲痛万分,或者惊慌失措,愁云惨雾,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为什么呢?这是那个时代的常态。流寇四起,杀人如麻,横尸遍野,很多更惨烈的场景在《聊斋志异》中比比皆是。
这样的现实,教会人们麻木和冷酷,毕竟活着的人还要生存下去。善感的心承受不了这样的暗无天日和惨绝人寰。
行
你也许会觉得我夸大其词。再看一个聊斋故事《野狗》节选一段。
原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译文:于七叛乱,官兵杀人如麻。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大兵巡夜。当时政策宁可错杀,不可漏杀。为躲避大兵,急切间他便僵卧到死人堆里装死人。大兵过去后,李化龙不敢马上爬起来,睁眼一看,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纷纷站了起来,像树林一样密密麻麻。其中一具已经断了头仍连在肩膀上的尸体,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过了一会,又扑哧扑哧都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