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幸的人生,也有它的光明时刻,也有它砂岩和岩石间娇小的幸福之花。
书名:《荒原狼》
作者:赫尔曼·黑塞
译者:姜乙
读《荒原狼》这本书时,发现不同译者翻译出来的书,读起来差别太大了,在读书馆借的译本是其他译者翻译的,读起来没有让人心动的感觉。
于是去小红薯找答案,发现很多书友读得是姜乙翻译的,找到了电子版本的,打开之后,不得不感叹一句,姜乙真的太赞了。
姜乙版:“一匹闯入城市,迷失在牧群生活中的荒原狼——没有其他形象更能强有力的概括他——他的羞怯孤独,他的野性躁动,他的乡愁,他的无家可归。”
其他译版:“他误闯入我们这里,进了城,一头扎进了人堆里,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朋友,他身上野性未泯,他深感不安,他想家,却无家可归。”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姜乙的翻译读起来,让人有摘抄全书的冲动。
主人公哈里,将自己看作是人类和野兽的混合体,自封为荒原狼,这种二元对立象征着他内心的矛盾与挣扎。
读书的时候,能够深刻的感受到哈里深受内心矛盾的困扰:一方面,他渴望过一种精神高尚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又被自己的原始欲望所驱使,对现代社会的庸俗和物质主义感到厌恶。
他的生活因遇到了赫米娜而发生改变,她带领哈里走进了一个超现实的世界,最终促使他直面自己的内心,重新认识生命的意义。
这本书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它是赫尔曼·黑塞以对主人公哈里·哈勒的考察,他意识到善与恶可以在理性的建构和反思中相互依存,意识到在治愈的路上,人必须以幽默接受生活,在自我嘲讽和嘲讽文化与社会的不足中调和自我,
整本书读起来的氛围是有点阴暗的,丧丧的感觉。
分享一些书中感触很深的文字:
白日逝去了,如往日那般逝去了。我消耗了它,以我粗疏羞怯的生活艺术,温柔地耗尽了它。
谁能尽情享受瞬间的快乐,谁总是生活在现在,不瞻前顾后,那么生活就不能损害他一丝一毫。
我们行走在人群中,骨子里却是荒野狼,我们寻找同类,但永远不会被驯服。
如果你需要得到别人的允许才能快乐享受,那你真是个可怜虫。
这本书让我觉得人的灵魂是由多个分散的灵魂碎片组合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我们才能拥有丰富的情感世界,因此我们可以按照内在的意愿,安排灵魂的旗子,塑造属于我们生活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