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级教师吴江林的《基于教学评价一致性的教学设计与实践》,引导我们对“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学习。“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是有效教学的基本原理,它要求老师的教、学生的学、课堂的评是一致性的,这种一致性体现在“教、学、评”必须共同指向学习目标——“教师的教,是为学习目标的教;学生的学,是为学习目标的学;课堂的评,是对学习目标的评”。
吴老师提出三个问题:你要把学生带到哪里?(教学目标)你怎样把学生带到那里?(教学过程与方法)你是否已经把学生带到那里?(学习效果评价)让我们明确了教学、目标、评价的关系。
吴老师介绍教学目标的意涵:教学目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某项学习任务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它在方向上对教学活动设计起指导作用。并为教学评价提供依据。对教学目标进行了分类:行为目标、生成性目标、表现性目标、普遍性目标。清晰的目标是“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的前提和灵魂。没有清晰的目标,就无所谓教-学-评的活动;没有清晰的目标,也就无所谓一致性,因为判断教-学-评是否一致的依据就是,教学、学习与评价是否都是围绕共享的目标展开的。目标是教-学-评的灵魂。“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指向有效教学。有效教学不是理性的思辨,而是基于证据的推论。教学“有效”的唯一证据在于目标的达成,在于学生学习结果的质量,在于何以证明学生学会了什么。
“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的实现取决于老师的课程素养与评价素养。素养是人在特定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技能和态度解决问题的高级能力与人性能力。课程素养表现为坚持博雅教育的理念、确定和叙写清晰的目标、选择和组织合适的素材或活动、采用与目标相匹配的方法、实施基于目标的评价。评价素养则表现为坚持育人理念、确定清晰的目标、设计与目标相匹配的评价任务、获取与目标达成相关的学习信息、解释这些信息并做出反馈或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