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真有所谓普世价值,那不应是自由民主之类,而该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无法接受的,不应该要求他人接受。
事实上,我一直不喜欢“普世价值”这个词,因为它带着种霸道的味道,也所以,说自由民主是普世价值,总像个笑话。
且不说自由民主这些名词,各人各有对自身有利的解释——美国建国之初费城会议上就差点为一人一票还是一州一票开打,关键在于,“普世”的潜台词——大家都认可就是对的——很不自由民主,倒有点多数人暴政的感觉。
如果连最起码的思想自由都不能有,还谈什么自由?也所以,自由民主可以有,但说它们是普世价值,本质上是个悖论。
如果说,真要有普世价值,那应该是由操作性的准则,而非有诸多解释的概念,应是人的自我要求,而不该是对他人提出要求,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适合作为普世价值的必要条件。
然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绝不意味着己所欲施于人,事实上,若无宽容敬意,强加自身思想理念于他人,常常成为争斗之根源。
好点的,是自由民主普世价值之类。
不好的,就是恐怖主义之流。
我相信,其中有人是真心坚持自身理念且笃信之,你未必能说其理念是不对的,但其做法若流于极端,则往往使人难以接受。
或许有人觉得我将两者相提并论是一种恶意与侮辱,然而,我正是要做此棒喝!
有此感觉者,正是心中有绝对理念不容侵犯者,自以为除此之外,再无真理,动辄以己心加诸他人。
殊不知,今日之坚持,他日之笑话。每人自有其信仰与坚持,若不相侵,何必分甚对错。我对你错,我是你非,才是世间纷争之源。
事实上,再如何追求客观,我们不可避免还是会在自身体系中解析对方的一切,体系不同,差异难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免不了以我心度你心,却因为包容,谨守“勿”之一念,才守住了仁道。
普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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