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个仁慈的命运在保护婴儿,不让他感觉到离开母体的恐惧的话,那么在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婴儿在出生后一段时间内同他出生以前并无多大的区别,他还是不能辨认物体,还没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体之外的世界的存在;他只有需要温暖和食物的需求要求,但却不会区别温暖食物同给予温暖和食物的母亲。母亲对婴儿来说就是温暖,就是食物,是婴儿感到满足和安全的快乐阶段。这一阶段用这一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恋阶段。周围的现实,人和物体,凡是能引起婴儿身体内部的满足或失望的才会对它产生意义。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外部世界只有同他的需要有关的才是现实的,至于他的要求无关的外部世界的好坏则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远离接受事物的本来面目,母亲的乳房不再是唯一的食物来源,终于他能区别自己的渴、能喂饱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亲。他开始知道其他物体有其自己的、与他无关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称,同时学习如何对待这些物体;他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人,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能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他看到他如果他吃东西,母亲就微笑;如果他哭,母亲就把她抱起来;如果他消化好,母亲就称赞他。所有这些经历凝聚并互相补充成为一种体验:那就是我被人爱。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人爱是因为孤立无援。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简而言之,就是我被人爱因为我有人有被人爱的资本——更确切的表达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我。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什么也不做就可以赢得母亲的爱,因为母亲是无条件的爱,我只需要是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需要为此付出努力。但无条件的母爱也有其缺陷的一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去换取,也无法赢得。如果有母爱就有祝福;没有母爱,生活就会变得空虚——而我却没有能力去唤起这种母爱。
大多数8岁半到10岁的儿童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要被人爱,无条件的被爱。8岁以下的儿童还不会爱,她对被爱的反应是感谢和高兴。儿童发展到这一阶段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一种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爱。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给母亲(父亲)一样东西——写一首诗、画一张画或者别的东西。在他的生活中爱的观念——第一次从“被人爱”,变成“创造爱”。但从爱的最初阶段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持续很多年。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阶段。他人就不会再是实现个人愿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比得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就从他的自恋引起的孤独中解脱出来,他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他不再依赖于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生病或者听话。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以下原则:“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同爱的能力发展紧密有关的是爱的对象的发展。人生下来后的最初几个月和最初几年同母亲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关系在人没有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怀孕的妇女和胎儿既是一体又是两体的时候。出生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这种状况,但绝不是像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体外的生活的婴儿还几乎完全依赖于母亲。后来幼儿开始学走路、说话和认识世界,这时同母亲的关系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戚相关的的重要性,二同父亲的关系开始重要起来了。
为了理解这种变化,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性质上的根本区别。我们上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热爱新生儿,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她什么特殊的愿望,符合她的想象,而是因为这是她生的孩子。(我在这里提到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的“理想典型”,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提到了的或者荣格的原型意义上的理想典型,而不是指每个母亲和每个父亲都以这种方式爱孩子。我更多地是指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的那种本质。)无条件的母爱不仅是孩子,也是我们每个人最深渴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通过努力换取的爱往往会使人生疑。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给那个应该爱我的人带来快乐,也许会节外生枝——总而言之人们害怕这种爱会消失。此外,靠努力换取的爱常常会使人痛苦感到:我所以被人爱是因为我使对方快乐,而不是处于我的自愿——归根结蒂我不是被人爱,而是被人需要而已。鉴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保留着对母爱的渴求,这是不足为奇的。大多数孩子有幸的到母爱(我们以后再谈在什么程度上的到母爱)。而成年人身上的这种渴望更难得实现。在令人满意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渴望始终是性爱的一个成分;但也经常出现在宗教仪式,或者更多的是出现在神经病形式中。
同父亲的关系则完全不同,母亲是我们的故乡,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而父亲不体现任何一种自然渊源。在最初的几年孩子同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联系,在这个阶段父亲的作用几乎无法同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代表人类生存的另一个极端:及代表思想的世界,人所创造的法律、秩序和纪律等事物的世界。父亲是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之路的人。
同父亲作用紧密相关的是另一个同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的作用。随着私有制以及财产由一个儿子继承的现象出现,父亲就对那个将来要继承他财产的人特别的感兴趣。父亲总是挑选他认为最合适的儿子当继承人,也就是与他最相像,因而也是最的他欢心的那个儿子。父亲是有条件的爱。父亲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符合我的要求,因为你履行你的职责,因为你同我很相像。”
正如无条件的母爱一样,有条件的父爱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是父爱必须靠努力才能赢得,在辜负父爱的期望下,就会失去父爱。父爱的本质是:顺从是最大的道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父爱的惩罚。父爱积极的一面也同样十分重要。因为父爱有条件,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和努力的支配。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遇到的种种苦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也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
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
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 父亲的良知对他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可以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的,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就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人同母亲的紧密关系发展到同父亲的紧密关系,最后达到综合,这就是人类灵魂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
ps: 如果人不是这么发展就会导致神经疾病。限于篇幅,我(弗洛姆先生)不可能在这儿详细解释我的这一观点,只能简单扼要地提一下。
譬如造成神经(机能)疾病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一个孩子有一个十分慈爱,却又很娇惯他的母亲,同时又有一个性格懦弱或者对孩子不感兴趣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小男孩会牢牢抓住同母亲的联系,发展成为一个十分依赖母亲的人。这种人往往鼓励无援,需要得到保护,不可能获得父亲的一些特点:如纪律、独创性、驾驭生活的能力。他就会企图在所有人的身上寻找“母亲”的形象,有时在妇女身上,有时在有权威人的男子身上。反之,如果母亲性情冷淡、麻木不仁或者十分专制,孩子就会把对母爱的需要转移到父亲身上,就会变成单一的向父亲方向发展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只服从于法律、秩序、权威的原则,却没有能力希望或的到无条件的爱。如果他的父亲有权威,同他的关系又很密切,就会加强他的这一发展。其它的调查也得出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