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易组织。
1.电量规模确定。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由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确定。省内优先发电规模,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保障性电量、供热机组以热定电电量、电网安全约束电量、调峰调频电量、水电发电规模,根据电网安全、供需形势和电源结构确定。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按照用户侧准入条件确定直接交易用户侧交易规模,计网损后折算出发电侧上网交易电量总规模。
2.交易时序安排原则。
年度交易时序安排原则:首先开展跨省跨区优先发电以及省内优先发电交易,然后开展各个交易品种的年度双边交易、集中竞价(摄合)交易和挂牌交易。如果年度双边交易已经满足需求,也可不开展集中竞价(摄合)交易和挂牌交易。
月度交易时序安排原则:年度合同分解到月时,优先开展各个交易品种的年度双边交易,然后开展集中竞价(摄合)交易和挂牌交易。如果月度双边交易已经满足需求,也可不开展集中竞价(摄合)交易和挂牌交易。
3.年度优先发电合同签订。跨省跨区年度优先发电合同要约定年度电量规模、送受电曲线、交易价格,纳入送受端省优先发电计划,并优先安排输电通道。省内年度优先发电合同要约定年度电量规模和交易价格。
4.年度双边交易。每年12月初,交易平台发布次年市场信息,主要包括:次年关键通道剩余能力及关键设备检修计划,次年省内直接交易电量规模预测,次年跨省跨区交易电量预测以及各机组剩余可发电量上限。年度双边交易可以开展省内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权转让交易。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的消减原则是按照提交确认协议的时间逆序消减,对于约定电力交易曲线的,最后消减。
5.年度集中竞价(摄合)交易。每年12月中旬,交易平台发布次年市场信息,主要包括:次年关键通道剩余能力及关键设备检修计划,次年集中竞价(摄合)交易电量规模预测,次年集中竞价(摄合)交易跨省跨区交易电量预测以及各机组剩余可发电量上限。年度集中竞价(摄合)交易可以开展省内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权转让交易。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的消减原则是按照提交确认协议的时间逆序消减,对于约定电力交易曲线的,最后消减。
4.月度双边交易。每月中旬,交易平台发布次月市场信息,主要包括:次月关键通道剩余能力及关键设备检修计划,次月省内直接交易电量规模预测,次月跨省跨区交易电量预测以及各机组可发电量上限。月度双边交易可以开展省内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权转让交易。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的消减原则是按照提交确认协议的时间逆序消减,对于约定电力交易曲线的,最后消减。
5.月度集中竞价(摄合)交易。每月下旬,交易平台发布次月市场信息,主要包括:次月关键通道剩余能力及关键设备检修计划,次月集中竞价(摄合)交易电量规模预测,次月集中竞价(摄合)交易跨省跨区交易电量预测以及各机组剩余可发电量上限。月度集中竞价(摄合)交易可以开展省内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权转让交易。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的消减原则是按照提交确认协议的时间逆序消减,对于约定电力交易曲线的,最后消减。
6.不同交易品种的特殊点。
跨省跨区交易:按照电价由低到高依次累加得到相应申报电量。申报电量小于外送需求时,市场运营机构组织再次招标;申报电量大于外送需求时,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节能低碳调度系数对申报电量进行细微调整、重新分配,节能低碳调度系数主要包括容量系数、脱硫系数、脱硝系数、除尘系数、空冷系数等。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的消减原则是按照提交确认协议的时间逆序消减,对于约定电力交易曲线的,最后消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