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人都说我写的东西有趣,好玩。其实还好了啦!我只是乐于把无聊的事情有趣化,庸俗的东西艺术化,虚伪的外表恶俗化。这种思维跳跃的快感不亚于早上憋着起床撒的第一泡晨尿,中午吃饱睡了美美的一觉,以及晚上抱着自己心爱的女孩来一炮。
原谅我在写的过程难免会为了押韵而口出不逊,比如第一段的“尿”“觉”“炮”……噢(ao),你应该懂!
写作这东西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给你带来许多物质性的的东西,但在精神上获得东西却很多。这种无形的,凌驾于肉体上的感受更容易得到满足。如果你非要反驳我并举例说出一批知名又有钱的网络作家与青春作家的话,并鼓吹他们有多富裕,有多牛逼。我只好点头哈腰连忙说,对对对。有梦为马,不拼一把,有愧青春年华。
写作文,是个令人头疼的家伙。如果不是兴趣支持的话很难坚持。小时候我并不排斥写作文,我只是不喜欢写太官方太限制太无聊的东西。于是,我剑走偏锋,不时在作文里加些小幽默小搞笑。每次发完作文本的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喜欢传阅我的作品,并乐此不疲。于是成为作家的梦想种子就开始萌芽,是不是很搞笑?
我不配当一个作家,我只是想象力比较天马行空而已。
这种想象力始源于小学暗恋的一个女孩。我觉得应该管这叫意淫。很单纯很无邪的那种。我会想象一种场面,我和那个姑娘被困在教室。外面就是怪兽。奥特曼还没出现。教室里就我两个人,孤男寡女。这让我觉得浪漫无比。她害怕地蜷缩在一个角落,我假装很绅士,安慰她并同时彰显自己的勇敢与无畏。就这样很简单,陪她度过黑黑的夜晚,什么也不干。此刻,就连怪兽也变得那么可爱。虽然它确实是庞大的存在着并有可能随时踏平教室。
小时候对阅读很感兴趣,那个时候有本书叫《格林童话》当时非常火。我没钱买,只好借别人的书读,我整个人都沉浸在那个梦幻的故事当中。王子和公主的浪漫邂逅促使我对爱情的向往与对性的探索。最后,当我发现那些东西并不真实纯粹后我才离童话故事渐行渐远,转而对mp4里的爱情有了深刻的理解与感触。之后才顿悟: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哭着对自己说。
关于看书,说实话,我看的书很少,喜欢的作家也不多。我佩服那些出书的人正如我对孕妇的尊敬与赞赏。一本书的中途停止创作或发行受阻不亚于孕妇的难产,流产。所以每当我读他们的著作时就像是摸着孕妇的孩子,笑眯眯地对刚出生的婴儿说,你瞧,多么可爱漂亮的小孩啊。尽管这些都是奉承的话。但出于尊敬我必须要说给孩儿他妈听。
文人相轻,是大部分作家的通病。意思就是说,我写的东西才最牛逼,你算个什么东西。就我而言,虽然我不是文人也不算什么好人,当我看别人写的东西时就挺满不在乎的。你这写的啥,一点也不幽默,更无文采可言。垃圾。如今我不再那么任性与偏见。于是乎,除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文章我一律不看。
我喜欢韩寒在愚乐圈已不再是秘密。我喜欢他的洒脱不羁。喜欢他犀利的笔锋,这些都不是重点,其实我更喜欢他的女儿——韩小野。至于原因,我懒得说。就算我不说,你也应该懂。就算成为不了韩寒,成为他的女婿也是蛮不错的。
写到这,告一段落了,这并不是完整,正经的一篇文章。只是晚上闲的没事开始了第一段,第二段……于是乎就有了下文。只要主动就会有故事,只要热爱就会有灵感,只要穿秋裤,应该就不会感觉到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