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发生了一件颇有争议的事件。
事件发生后,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占领各大平台的热搜,舆论热议不止。
3月18日武汉地铁站,一名没有双手的男人李先生,没有携带残疾证,在通过无障碍通道时,被工作人员阻拦。
工作人员让李先生出示残疾证,李先生说“没带”露出残疾手臂“这个情况不能足以证明我是残疾人,”“必须要用证件证明我是残疾人。”
工作人员,坚持原则,不让李先生通过。
李先生买票,去了正常通道通行。
网友认为,“要把工作人员开除,”“故意刁难必须严肃处理!如果是按规章制度一根筋的工作,没有一点人性服务,”有的网友上升到个人素质上“这个真真就是那个工作人员素质问题了,看着就来气。”
网友纷纷支援残疾人,可工作人员有什么错,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底层打工人。在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积极需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人性化的要替李先生买票。遭到李先生拒绝。
李先生手臂残疾,肉眼可见,有些残疾无法用肉眼看出,比如聋哑人。
残疾证由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后,国家审核通过后,颁发的证书。国家认可后,方能享受优惠政策。
如果特殊情况,身有残疾,国家不批准,不发残疾证,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普通人,只能通过纸质化的证书,来判断你是不是享受优惠,而不是评残的机构,不能只凭残疾的胳膊,用非专业的知识来判定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退一步讲如果李先生有残疾证,出来坐地铁不带残疾证,和普通人去办理业务不带身份证有什么分别。不带身份证来办事,工作人员不给办,合情合理,走到哪里都不怕,都是对的。
李先生没带证,反而问工作人员“这个情况不能足以证明我是残疾人,”“必须要用证件证明我是残疾人。”
这不是典型的我穷我有理的作风吗,因为是残疾人,就必须让别人同意你通过,因为是残疾人必须同情你。
在明知今天要坐车的情况下,不带证件,没有任何羞愧不好意思,反而理直气壮的责难工作人员,并在工作人员拒绝后,用脚购买票,全程卖惨,博取同情。
如果是正常人,敢这样问办事的工作人员吗?敢这样做吗?
是残疾人,在外不方便时,可以帮助,过不了马路,扶你过马路,看不见标识,帮你读一读。残疾不是让别人违反原则和规定的依仗。
定下制度,是让人遵守的。如果都用个人理智判断,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不就是从这样的事情开始的吗?
随身带摄像机跟拍,发到网上,工作人员阻拦下来,只能用博同情来说事。如果让他通过,也许会是工作人员不安规定办事,还是要发到网上,炒作的沸沸扬扬。
对于有心抹黑的人,怎么做都不对。
提前做好准备,随身带摄像机,不能不让人怀疑你的用心。是怀着怎样的心理来做这件事,目的是什么。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残疾不是用来做坏事的底气。在遵纪守法面前,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