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声称,建议今后要对艺人的道德专门立法,要求艺人必须做到德艺双馨,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回顾近期娱乐圈的某爽、某凡、某尊和某迪事件,艺人的失德行为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
无数粉丝痛心疾首、社会舆论口诛笔伐的背后,反映出一个现象:那就是大家对这些拥有耀眼光环的明星本来是有非常高的期待的,不说奉若神明吧至少是认为他们不可能不应该有这些污七八糟的行为表现的,结果一朝事发,这些明星纷纷跌落神坛,且不说他们自己有多痛苦,信任和喜爱他们的粉丝也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在大众大跌眼镜的同时,有些舆论声音指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对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影响力很大,所以更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规范甚至约束。
那么需不需要专门立法对明星艺人的德行进行约束呢?是不是艺人和普通人犯了同样的法,前者就得承担更严厉的处罚呢?
我认为没有必要用高出公众的道德标准去要求明星艺人。不管是谁,不论他从事什么职业,他首先是一个公民,违法了由法律去裁决就好了,不能因为明星艺人收入高,来钱快,就对人家“另眼相看”,更高要求。俗语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同样的道理,如果非要主张对艺人更加严厉的处罚,那不得不让人怀疑动机不纯。
个人以为,也不能把艺人的德行拔高到超出他自身职业道德的高度,试想如果一个艺人德行再好却学艺不精,那恐怕……
总之,不管是谁,践踏规则,藐视法律,那必然要为自己的无知和无畏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