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人为什么而活着?”这种话题自古以来从不缺乏探索之人,自人类有意识起便有了前赴后继的先贤之辈去探索,即便是物化程度非常之高的今天,我想,应该还是会有那么一群人在我们不知道的某个角落做着这件事情。
我一直觉得关于人生这个话题过于沉重,以自己的阅历和资质去谈有种班门弄斧的感觉,所以我很少去思考:“何为人生?而人又为何而活着?”
直至翻起这部被余华先生自己都评价为高尚的作品之后,我才开始尝试着去想:“在这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的百十年人生里,人是为什么而活着?”。
02
在《活着》中文版的序言里,余华先生这样说道:一位真正地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展示那种在面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着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因为这样的一场思想经历,所以才诞生了这样一部伟大而珍贵的作品——《活着》,诞生了一个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英雄的主人公——富贵。富贵与老黑奴民族不同,国家不同,肤色也不同,可人生遭遇却是极其的相似。
作为阔少爷的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取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里,才知道母亲早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但老人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不止一次地哭泣,人生怎么可以烂到如此地步,总觉得一丁点好运都不曾降临在这个贫苦的农村人身上。
可是当我想起家珍临死前对富贵说,自己一生儿女孝顺,丈夫疼爱,值得;想起富贵每次和作者讲起自己身世的平淡与温和;想起文末在水田里吆喝着的富贵与老牛,我突然觉得有些许温暖。就如同余华先生所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是啊,活着从来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任何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
03
其实,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想起高中时期因为一个课题而采访过的老人。
那位老人住在我们高中学校不远处的铁路桥下边,住在只能放床的小平房里,房子周围堆了很多的废旧物品,而我也经常见她俯身在垃圾堆附近捡垃圾,所以就想要去了解她的故事,看看能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帮帮她。
后来的采访得知,老人有九十岁的高龄,五十岁的时候老伴去世,八十岁的时候唯一的女儿也去世了,靠着低保和捡垃为生。印象中老人很健谈,是我采访过的人当中最为配合的,聊天的过程中还时不时会讲些好玩的事情。
当时的我,偶尔的时候会陪着老人假笑,但基本上是特别难过地记录着相关的信息。我觉得如果是我,可能会活不下去了吧,身边熟悉的人都不在了,一个人的人生又有何意义。
可现在想来,人生原本就是一场需要自己独立去完成的仪式。父母、朋友、爱人、子女谁都不可能陪伴自己一生,能相伴一生的只有自己以及我们在这个世上因为活着而产生的点点滴滴的回忆。
二十来岁的我,不敢去为“活着”这个沉重的话题赋予任何释义,只是觉得认认真真做好人生每个阶段该做的事情,可以健康平安,便是最大的奢求与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