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没有忘记那骑在单车上的身影。
那时她的家住在这城市的高地上。每天上下学,每天上下坡。他们不在一个学校,但来去的路线都是一个方向。
其实,她很早就知道他了。他也早就知道了她。
那是一个单车上削瘦的少年,每次看到他,都是起身奋力向上蹬车。即使无意中瞥见,眼里总闪过一丝孤傲。
那一年,他们同样都十六岁。
这一年,谭菲进入高中,一所很一般的学校,但她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上的,只因理科类拉后腿实在太严重,于是勉强上了普高。进入这个学校,谭菲觉得周围的人与自己完全气场不搭,成日浑浑噩噩的感觉。女生们要么玩小团体,要么兴奋地聊某个明星,比如张信哲,比如那首泛滥的爱如潮水。
对,当时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爱如潮水。谭菲每天中午回到家里,拧开收音机,又是爱如潮水。有时候她就想:为什么非要唱排回不唱徘徊?
直到某一天中午,谭菲往楼下一望,无意中看到那个少年。原来他也住这儿?她暗想道。
单车少年叫林羽中,这是谭菲早就知道的。她业余的时候跟一位老先生学画,就在老师的家里,第一次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