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姨来给父母拜年,提到她给儿子儿媳做饭的事,我就和她多聊了几句,结果她就打开了话匣子。
主要是她和儿子、儿媳之间的矛盾,总结了一下,她们之间主要的问题是:第一,婆婆不喜欢儿媳妇,在儿子儿媳恋爱期间她就不满意,这是大前提,儿媳把儿子脸挠破了,婆婆甚至私下教唆儿子动手打儿媳妇;第二,婚前婆婆伺候儿子,给儿子做饭,婚后儿媳进了门两个人仍然是不做家务,婆婆要做一天三顿饭,买菜,收拾屋子,扮演了免费保姆的角色,而且负担一切家用;第三,儿子儿媳认为婆婆以上行为是应该的;第四,儿媳是一个喜怒形于色的人,如果把不高兴写在脸上,婆婆就会看不惯。
等等……
今天忽然总结了一下,认为她们之间产生以上矛盾的根源其实是观念问题,中国传统的观念是结婚等于“儿媳妇嫁入了婆家”,这种观念很容易导致矛盾,但如果把这种观念改为“两个年轻人脱离原生家庭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恐怕以上矛盾都不存在了。
如果持第二种观念,那么婚后一般不住在一起,经济上也不再有交集,各做各的家务,婆婆对儿子儿媳不再有任何义务,什么赞助买房,什么做饭带孩子,不存在的,除非婆婆自愿帮忙。如果儿子儿媳认识到婆婆没有以上义务,婆婆也认识到自己没有干预儿子儿媳生活的权利,那么还能有什么矛盾和冲突吗?
有人说婆婆如果把儿媳当成女儿看待,也会少些矛盾,但那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刚刚结婚的时候,两个陌生人互相把对方当做母女,那怎么可能?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还是保持必要的距离和尊重,才是相处之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