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一位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动之!如葛参政命
壬壬戊乙
申子午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财格之贵局亦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杀,贵格也。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
壬壬庚辛
寅寅辰巳,杨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则格坏矣。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以取贵。如
乙甲丙庚
未申申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不宜相并,如
乙己庚辛
未卯寅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枭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如
庚戊戊丙
戌子子辰,吴榜眼命,庚与丙隔戊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再如平江伯命
壬乙癸辛
申巳巳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中戊官,是去食护官也,反是则减福矣。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略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
甲辛辛壬
子未酉辰,甲透未库,逢辛为比,壬以化比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已而用之。旺而露伤,何苦用彼?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有财带七杀者,或合杀存财,或制杀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
乙庚甲戊
酉辰午辰,合杀存财也;李御史命
庚戊戊甲
辰子寅寅,制杀生财也。
有财用杀印者,党杀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贵格。如赵侍郎命
乙丁己乙
丑亥亥亥,化杀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若财用杀印而印独,财杀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矣。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如林尚书命
丙癸癸壬
寅巳未戌,又如王太仆命
丙癸壬壬
辰巳戌寅,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杀就财,美者存而憎者弃也。
至于劫刄太重,弃财就杀,如一尚书命
丙丙丙壬
辰申午辰,此变之又变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