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积金的缴纳,就离不开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这两个最关键的因素。
缴纳基数是根据各城市的发展水平、各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各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等来综合决定的。首先,最低缴纳基数是根据各城市的平均工资标准来定的.
比如上海2016年最低月工资为2190元,那么他2017年的最低缴纳基数为2190*(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约为307元;如果你的工资超过了2190元,那么就按照:实际工资*(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来计算。
那么有没有缴纳上限呢?有,缴纳上限是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上海2016年的月平均工资是6504元,2017年的缴纳上限就是:6504*3*(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大约是2732元。
总结下来就是:缴纳下限与上一年的月最低工资挂钩;缴纳上限与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挂钩。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公积金呢?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一个公司离职到一个新公司的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纳基数一样都是有各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缴存比例有多种。请看下图:
深圳和广州等城市公积金缴存上限甚至达到了20%。但这并不意味着深圳和广州等城市的企业都会给员工缴纳20%的公积金,实际上,长期以来,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缴存比例存在巨大差异。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要高于其他企业,而行业之间呢,银行、烟草、电力等行业缴存额度居前。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一位厅级干部月缴存3000元,而国有银行基层员工则超过4000,银行处级干部则高达7000元。
这些高缴存额度可能是通过发放各种生活用品货或办公用品,推高工资基数,提高账面工资水平,然后达到提高公积金缴存额的目的。
还有些属于异地缴存,比如某人在深圳某公司北京分部上班,但工资标准按深圳发放,而深圳的缴存高于北京。
还有一些其他财务方式能提高工资水平,达到提高缴存比例的目的。这里不再赘述。
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巨大差异,使得收入分配差距被变相拉大,这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思想相悖。
因此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这样主要有两个好处:
1、降低企业负担
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过高的人力成本,使得很多企业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扶持企业。毕竟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主体支撑。
2. 实发工资增加,促进消费
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员工实发工资将增加,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扣款减少,实得工资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增加,能够有更多消费选择。但同时,由于公积金属于税前扣款,公积金少了,工资多了,个税也会相应小幅增加。
此轮调整,奔着“控高保低”的原则,能够让绝大多数职工公平公正地享受到公积金的红利,避免了国企员工和公务员等占据太多国家资源,给国企减负方便转型,促进发展。
相信在2018年5月1日政策到期前,国家一定会出台新的政策和条例来继续调控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