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是一个孤魂野鬼,要一个人舔舐孤独的伤口。不喜不悲的灵魂,仅有一点淡漠的痕迹,没有鲜明的色彩,不惹尘埃,也不眷恋晚霞。我喜欢一个人的静,喜欢一个人的闷,喜欢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无人打扰。
皇后镇的夜姗姗来迟,八九点的天空,依然明晃光亮。我编了一个蹩脚的理由,一个人偷摸了出来,走在微风徐徐的商业街道,漫无目的的走着。看着不属于自己的繁华,闻着光怪陆离的人间烟火。十年前我来过这个小镇,那个时候的我,心境彷徨。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没有改变太多,只是彷徨意味淡了一些,缺失的那部分被淡漠填补了。
我被一处酒吧里的乡村音乐给吸引住了,我怔怔的停下脚步,驻足聆听了一小段。我其实对乡村音乐涉猎的并不多,能叫上歌名的歌也屈指可数,但是这一刻的我却被阴差阳错的钩住了魂魄,犹豫着否要进去小坐一伙儿。不想定夺之间,酒吧的小哥就热情的迎了上来,亲切的和我攀谈。我推脱说,自己不会喝酒,而且酒精过敏,只想听完这首歌就离开。小哥依然不为我的借口所动,向我强烈推荐他们家的低酒精果味酒和鸡尾酒,而且向我介绍今天酒吧有乐队驻唱,既然我这么喜欢乡村音乐,机会一定不容错过。我不是一个太容易说不的人,一来二去,就索性客随主便。
我选了一个靠窗口的小桌子,那是我一进门就中意的角落。既游离在人群之外,也和乐队隔了一段距离。这样既不会感觉太突兀,而且也可以静静的欣赏现场的演奏和演唱,也不会觉得太刺耳。我看了一下酒牌,酒都不贵。5纽币一小瓶的选择有11种,其中就包含了果味酒(Apple Cider),此外还有10纽币的Shots & Spirits (烈酒),或者也可以一扎一扎的点单,13纽币一扎的果味酒,或是15纽币一扎的啤酒。
我已经多年滴酒未沾了,今晚就破例疯狂一次吧!不就是酒精过敏嘛,对于一直觊觎酒精的我,心有不甘。我点了一瓶果味酒,4度的酒精含量,小小抿了一口,果味香浓,一点都没有啤酒的涩味,感觉和果汁一样。但心是愉悦的,因为酒味再淡,她毕竟还是酒,所以我终于还是找到了久旱逢甘雨的感觉。
我耳边传来悠扬婉转的乡村音乐,我这才四下打量了一下酒吧,发现只有我一个华人。整个酒吧的桌子都坐满了人,但是整个酒吧并没有喧哗恣意的声音,有的只是各自交头接耳的谈论,伴随着浅浅的笑声,更多的则都是一边喝着酒,一边专注的听着音乐。我特别喜欢这种闹中藏静的感觉,手中的酒也在不知不觉中空了瓶。
而我居然鬼使神差的又续了一扎,要了以后我就后悔了,这一扎下去,会不会不省人事。但是酒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喝酒的心情对了,酒就是水,喝酒的心情不对,水也成了红会猛兽,借酒消愁愁更愁。喝酒这件事情,有时候就是一个机械的重复动作,其实并不渴,但是就是喜欢舌尖那淡淡的酒精味道,刺激着味蕾,也刺激着神经。
我一个人静静的翻阅的手机,在无数个APP之间切换。我点入了唱吧的软件,我细细过了一遍自己的歌单,发现自己还真的是一个偏爱悲情的人,一大半的歌都是苦情歌。我暗暗苦笑了一下,发现半扎酒已经入肠,我轻轻的告诉自己,不能再喝了,趁现在身体并没有什么不适的反应,赶紧回宾馆冲个热水澡,好让自己回一回神,不至于明天一整天就只能呆在床上了。我推开另外半扎酒瓶,抵抗着一醉方休的意念,一个人悻悻的走出了1876的酒吧。
此时天色已经黯淡,11点了,街上的风有一点刺骨,我紧了紧衣领,这个夜,我一个人独自和酒精为伴,我对她倾述衷肠,我的人生有过这一段把酒言欢的记忆,此生已经没有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