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不婚主义

关于我的不婚主义

01

就在刚刚,我发了一条这样的朋友圈

我一直是不婚主义的坚定卫士,这要从我的第一段感情经历说起:

当时高中,我一个恋爱就谈了四年,随着爱情的新鲜感渐渐消失,不婚主义便在我心中悄悄发芽,然后瞬间膨胀。

当然这里所说的不婚主义,不是真的一辈子孤苦无依的独善其身。而是,如果我能遇到一个真命天子,那么我当然愿意与他一起创造我们的未来。但是如果我一直无法找到一个能托付终生的人,我也不愿意把自己随随便便交付于一个“凑合”男人。

人这辈子只有一次,为什么我要迁就一个不爱的人呢?只有适合结婚的感情,没有适合结婚的年龄。

曾经有一次跟亲戚吃饭,席间有人这样对我说:哎呦喂(请自动脑补华妃娘娘),女人啊,到了30岁还不结婚,那可就要没人要了啊?我说:哪条法律规定人都要30岁结婚了,那我觉得60岁就该死了,你怎么不去死呢?

当然也有人说:你现在这么想,再过几年肯定会改变观点的!

我回答:别把我当做你!

02

其实我的不婚主义也有另外一层原因,那就是我不喜欢孩子,别说什么熊孩子,还是猫孩子,不好意思,都不喜欢。

当然这个不喜欢,不是不愿意看到(想当年我也是追过阿拉蕾的人),而是不愿意养,更加不愿意把养孩子当做我的所有生命,把我的后半生全部都献给一个新生的生命。

我或许会在养孩子的过程中体会到欢乐,或许会把他教育的很好,但那是我牺牲了我的自由,我的时间,我的金钱,我的泪水,以及我的兴趣换来的。

我不愿意。

03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李健,他把日子过成了诗,和小贝壳畅游在琴棋书画的海洋。醒醒吧,你不是小贝壳,你也碰不到下一个李健。(我天,我竟然能有这样的觉悟,感天动地)。

虽然,寻找一个李健同款一直是我的梦想。copy一个某爸爸的名人名言:人是要有梦想的,万一见鬼了呢?

但是,梦想归梦想,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果命中注定,那我便爱他一辈子;如果失之交臂,我也不会失落。我错过了一个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但同时我也错过了一个束缚+劳苦的下半辈子。

在我看来,爱情就像后花园一样。如胶似漆,那么后花园便长得繁盛;悲伤逆流,那么后花园便天天失火,更甚者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放心,总有一天会烧尽的,鬼哭狼嚎,海枯石烂。

而我的选择是:不要后花园。

最后我想说,女孩子,一定要把男人当做赠品,而不是必需品。当你足够独立时,你会发现,其实赠品也并没有很重要,而你自己,才是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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