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截止到今年6月30日,还有31天,你的个税退了吗?
前段时间,一个朋友突然给我发消息,说可以退个税了,她说她有房贷,是不是可以退个税?
我笑着跟她解释:退税的前提是你已交个税,有税可退,当退必退。像我这位朋友,是自由职业者,本身也没申报个税,当然就没税可退了。
单位申报了个税信息,并且缴纳个税的员工,大部分是退税的,只有极个别情况是需要补税的。最近我们单位的员工,就收到了几十、几百,到几千不等的退税。只有一位员工,是要补一千多的个税。
2021年所得税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已预缴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收入所得-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
下面,我们一一展开来说:
首先,每月综合所得收入额,正常就是你的应发工资、包含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稿酬、其他应纳入综合所得的收入等。
其次,就是比较复杂的扣除项目,具体允许扣除项如下:
1.每月减除费用5000,全年60000元.在2022年申报时,你会发现,21年全年在职,并且12个月均未产生个税的员工,今年1月份开始,是一次性累计扣除6万的。若以后月份收入额增加,再按标准计算个税就可以。
2.代扣代缴的三险一金,即代扣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有人会有疑问,单位交的五险一金,这里为什么是三险一金?因为五险里包含工伤险和生育险,这两个险都是公司承担的,不需要扣缴个人,所以我们在计算个税的时候,也只扣三险一金。
3.其他扣除:这里包含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这里着重说一点,有些单位有公务用车补贴(我们这边一个月允许扣除标准是2700),这个是可以税前扣除,并且按规定是要填在这项的其他里,而非“免税收入”。血的教训,我们单位就有填在其他免税收入项下的,结果是汇算清缴时,税务局要求重新更正申报。需要在手机APP上逐月更正,很麻烦。
知识补充:公务用车补贴要签订用车协议、提供车辆行驶证以及驾驶证信息,每月提供公务用车油票,已备检查。我们单位就有一位领导,申请公务用车补贴,当然他的级别都够,可是在提供资料时就发现,他没有驾驶证,这是不能享受此项政策的。
4.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等7项内容,按照自己的情况具实填报,不要存在侥幸心里蛮填,现在的大数据下,你的小聪明不值一提。收入到了,该交的税,要具实缴纳。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有几点说明:
第一、子女教育,即使是研究生、博士生,只要她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依然是父母供养,那父母就可以扣这项费用
第二、住房贷款利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不管你单身还是已婚,系统默认就是50%,如果你单身,或者你全额扣除,那么这一项,你一定要选“否”。同事就发现她朋友,在申报此项内容时,没看仔细,选了“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此项费用全年扣除数就是5000。幸好汇算时被我同事发现,一个月差500,一年差了6000扣除数。在同事帮忙修改后,她就多退了600(她是按10%税率计算的个税)。从这个层面来说,你身边一定要有一位学财务的朋友,说不定啥时候,就能帮你省钱了。
第三、租房租金,这个好多人不知道,如果在你工作的城市,没有住房,是租房的话,那么每个月可以增加一项扣除,租房租金(按当地扣除标准)。需注意的一点是,录入信息时,合同编号、出租人、出租人身份证,这三项信息要录入,否则回头税务局是要找你的。
第四、赡养老人,允许扣除条件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满足条件就可以税前扣除,每月扣除标准是2000。也就是说独生子女,那你每月就可以扣除2000,非独生子女,由兄弟姐妹分摊2000.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6.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到这里,综合收入所得确定了,允许扣除的项目也确定了。用综合收入所得,减以上允许扣除的六项合计,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去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税率,就是你全年应交的个税金额了。减掉单位或者其他机构已经替你预缴的个税,剩下的就是你应补应退的个税金额了。
讲一个补税的案例:单位一领导,是今年3月入职的,在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别人都是退税,他就需要补税。他百思不得其解,是不是系统出bug了?领导有问题,咱就帮忙解决啊!我询问领导,您在来公司之前,之前是否上班?之前单位交个税比例是多少?是否有发过奖金?三个问题找到了答案。他之前个税税率是3%,而且发了一笔奖金,也是按3%交的个税;而他在我们单位收入所得额已经达到20%的比例了,与他原单位工资和奖金的税率,存在税率差,那么这部分收入肯定要补税的。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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