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87天,627英里。奎尼走了。走得很安详,我以为哈罗德的行为可以挽留一条生命,但是看了结局,又像哈罗德说的那样,此情此景,也许当初就不该有这趟旅行。看书之前,就知道哈罗德的儿子已经死了,但是文章的开头却一直说莫琳在等儿子回来,还上了剑桥大学!刚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就因此成名了,有了很多的跟随者。但是又怎么样呢,最后都离开了哈罗德,很多人都以为故事很罗曼蒂,但是却没人知道他此行的缘由。很多人只不过是匆匆过客,连小狗也是,很多人只会陪你走一段路程,最后还是你一个人完成人生的旅程!有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已经上路了,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听着他们的故事,想起过往。才明白,珍惜足下的拥有就好了。路上有太多的绊脚石,也有很多令人感动的事。后来哈罗德才明白,我根本不需要带任何的东西,我们手中握住越多的东西,就会越累!在我看来,这次的旅行,就是哈罗德对自身的救赎吧!每个人都是朝圣者,谢谢有你一路的陪伴下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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