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金刚经》第二十三品:净心行善分 第四章

佛祖如来告诫须菩提与座下弟子,佛没有说法,也没有得法。一是说明法无形无相,不可说也不可得;法,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不能说也不能得。二是要破除修行者的“住相”之为。佛教要普度众生,拿什么度,度什么众生?按理来说,是拿“法”普度,度迷途中的众生。但,正是这种思维逻辑,让修行者心住所度之念,让心住于众生;心有能度之念,让心住于法相。所度与能度,让修行者修行有了目标与目的,有目标与目的就会心住于目标与目的,则修行不能精进,故终不会得无上正等正觉的菩提智慧。那修行何为?

修行者心住所度之念于众生相,心中自然是先有所度的对象,而这对象就是众生,这本身就有了住相之为,违背了离相修行的戒律。有所度之念,自然认为众生是应该度化的,应该度化说明心中存有不平等之心,有偏见与傲慢之情。其实,众生是平等的,佛祖如来、须菩提、其它弟子、普通世人,都是众生,只是觉悟的早与迟,深与浅的差别。如有度化之心,必是视自己高人一等,这就陷入了自以为是的陷阱,不能自拔。

修行者心住能度之念于法相,自然认为自己已经得法,可以为众生说法,度化众生。这又是住相之为,切不说“法”不可说也不可得,其本身的心住于法相之念,就是错误的。修行者自认为得法,自然不会继续修行,还是终将不能获得无上正等正觉之菩提智慧。修行何为?得法,是修行的目标,度化,是修行的目的;得法,是度化的前提,度化,是得法的目的。但,法不可得,自然无法度,无法度,也就无所度。

所以,“能所”两破,不但无法可得,即能得者亦无。相分是所得,见分是能得,能所尽破,即不见众生为所度,也不见自身为能度。所以佛祖如来说,无量众生是我度者,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故而,生活中的“所争、能争”,“所贪,能贪”,“所贿、能贿”,“所有、能有”也就毫无意义了。

能所尽破,心自空净。佛祖如来破了“能说与所说”与“能得与所得”两相后,使自己彻底空净了,只有这样的境界才能悟得无上正等正觉的菩提智慧。佛祖如来说完无法可得后,紧接着又对须菩提说道:“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祖如来在《金刚经》中首提“平等”理念,是法平等中的“是”,是真实不妄的意思,这是万物真实不变的本性的特性;是法平等中的“法”,就是佛祖如来所说的无上正等正觉之法,即是真性。“是法”就是真实不妄的规律,也可以理解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是真实不妄的,这是事物的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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