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多媒体平台的发展,催生的各类评选,都借助网络媒体来增加知名度,大到全球知名企业品牌,小到幼儿园,都在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来传播自己的形象,目前就连律师界也在利用多媒体,提升自己的影响力。
借助多媒体平台进行产品知名度的传播,无可厚非,科技进步为企业的品牌建设,确实是搭建了一个大平台,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聚划算……,可以说数不胜数,也可以说良臭不分,真得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方可以明辨是非,看清真伪,上当受骗的比比皆是。
一些服务机构借助多媒体传播自己服务项目也无可厚非,就怕出现天价大虾,天价理发,天价……以及利用劣质的服务坑骗消费者。网上购物出现的假货也是比比皆是,需要规范化管理,使之一旦出售假货,就让它下课。需要敢于承担责任,提供优质的服务。
投票权是手机持有者的个人的权力,而一些人恰恰利用了朋友圈的圈里圈外相识,不投不好意思,而投票使用了流量,泄漏了手机所有人的个人信息,所以说提出投票者是朋友圈里的人一种绑架,可以说左右为难,索性就不做任何回应,就当没有看见。
投票与不投票是靠自身实力来说话的,不论是产品还是个人推介,即使你被推上天,你的产品属于粗制滥造,你个人的技术水平平庸无奇,都是偷艺而来不是正宗的,最终也是臭名远扬嘛?如果你的产品确实是高品质,经得起考验的,那么在经过推介传播那将是威名远扬,产品市场占有率将会飙升;如果你个人具有内涵、具有深厚行业功底,或者属于行业领军人物,有成功案例证明了你的能力,同时你的品德与之匹配的,可以传播你的名声,提升你的知名度,方可以为更多人提供服务,而不是借机敛财创造机会。
也请国家有关部门规范一些小的多媒体技术平台为那些投机者或者投机的产品进行不当的传播信息,为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