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金融资产
管理者的意图:如果管理者是为了短期交易,则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很重要。公允价值的变动就需要计入PL。因为这样才能更真实的表示投资的获利和亏损。如果是为了长期持有,那么暂时的价格波动先放在OCI,等到最后卖的时候再计入PL。
只有债券可以重分类。权益类资产不能重分类,因为他们两种都是用公允价值计量。
只有债券,持有至到期的不是用公允价值,而是用历史成本。(持有到期可以重分类到FVTOCI)
重分类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追溯。
关于债券的credit loss问题
持有到期
- 通过PL核算
- 在持有到期债券下面设立一个子账户,计入各个stage的计提损失
持有(FVTOCI)
- 由于credit loss掉价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 PL
- 余下的计入OCI
- 不需要设立子账户
其中的思想也很好理解:如果有credit loss的损失就要当期列报,而不是等到最后卖债券的时候再列报出来。(所以要放PL,可以认为OCI里面的损益投资者或者债权人是不怎么关注的)
如果是本身的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FVTOCI,它本身就定义了公允价值的变动要去OCI,那么就要将原本的公允价值变动 跟 由于credit loss赵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开处理。
比如:由于基准利率的上涨,导致了债券价格的下跌,这部分走OCI;但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的债券价格下跌,这是体现了credit loss的风险,则应该计入PL。
如果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话,公允价值的变动本身就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