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不要“失去”自己

马克思讲求人的社会属性。

合作的时候,迫于形势,我们的传统文化叫我们忍辱负重,要从大局出发。

事实证明,任何时候,人都不应该“失去”自己——我们必须要“证明”我们的存在,不能被别人无视甚至代替。

马克思的理论,也并非金科玉律。西方很多国家并不相信这一套。过于强调人的社会性,就会削弱人的个体性、独立性——这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点,不能动摇!

合作中,不能因对方的势大就“泯灭”了我们的权利。如果失去了我们该有的权利,那就是“吞并”,而非合作!

这个错误犯不得!陈独秀为此付出的代价令他追悔莫及!

从某种程度讲,我们宁愿当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也好过做一个被人当做不存在的烂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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