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消费保险是消费经济的理论核心,那么消费者自营体就是消费经济的理论物化,是消费经济的具体体现形式。
消费者自营体,正如其字表含义,是一种由消费者自经营的一种企业形式。
消费者自营体做为消费经济的具体体现,其运作核心必然是消费保险。
消费者自营体运作的理论基础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消费投资。
“消费者自营体”中的“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指的几乎可以说是最终消费,即用于自身生存生活需求的消费。也就是说,消费者自营体是以零售店的形式存在的。
现实生活中零售店的利润比一般都是较高的,对于个体企业来说,最终的利润必然归属个体企业所有,而在消费者自营体中则不然,会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视为一种投资,会将刨除基础运作费用以及一定的发展基金后的利润返还给消费者。
②消费保险。
与当下的零售企业的部分返现活动不同,消费者自营体返还消费者的并不是现金,而是消费保险,是对消费者自身的未来保障。
商品经济发展进入高级阶段以后,几乎可以说每个人不一定是商品生产者但一定是商品消费者,通过消费端发起,以消费保险的方式必将可以实现全民保险。
③销售消费一体化。
销售消费一体化是消费者自营体产生的基础理论。
现实生活中最终消费必然是所有商品形式利润的来源,但是在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中人们的消费行为却似如一盘散沙,很难组织起来发挥有效能量。
建立在销售消费一体化理论基础上,通过消费者自营体这一平台,人们的消费行为即可凝聚在一起,产生强大的社会推动力,并为自身的未来做足保障。
④生产-销售-消费一体化。
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中,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之间并没有严格的限制,许多生产企业都有自己的直销场所,而较有销售企业也往往都有自己的品牌和生产场所。
同样,随着不断发展需要,消费者自营体必然也会不断向生产环节延伸,从而使销售消费一体化演化为生产-销售-消费一体化。当然,这也是通过消费者自营体的运作,使商品经济发展最终跨越到商品经济社会的必然选择。
消费者自营体产生于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中,必然以个体经济的形式出现,并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而发展,以及最终转化为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形态。
最初的消费者自营体,可以是由社会组织机构发起,也可以是由一部分消费者自发发起;消费保险基金方面,可以是由社会组织机构提供基础基金,也可以是消费者自营体通过众筹或其他渠道融资的形式形成等。当然,起步阶段,消费者自营体还可以与当下优质保险企业建立合作,利用强大的资金做为后盾做为保障。
大家可能会担心,一旦引入社会资本,消费者自营体会不会流失一些股份,使其变得名存实亡?这一点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在退出机制方面做好协议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大家所担心也正是笔者所担心的,所以很快引入了消费币的运作模式,下一节中将与大家共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