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外蒙分离之由者惯常将内外蒙等量齐观、相提并论,甚至有意无意地误导读者,使其认为可循内蒙之例留住外蒙疆土。事实上,三大差异的存在决定了内蒙(漠南蒙古六盟游牧地,包括今天东北三省的大片土地,与内蒙古自治区不是一回事)将成为在清帝国废墟中崛起的新政权领土的一部分,而外蒙古(外札萨克四部游牧地,包括所辖唐努乌梁海)将永远分离出去。 一是在征服方式上,内蒙基本是被“打服”,外蒙则是无奈投奔。后金崛起之初就和邻近的蒙古部落不断发生冲突,科尔沁、喀喇沁等大部慑于其兵威纷纷与其联姻并成为军事盟友。最终在击败察哈尔部的林丹汗后,1636年(即所谓崇德元年)漠南蒙古十六部四十九王公一齐推戴皇太极成为蒙古大汗。外蒙的归顺则具有一定偶然性,清廷曾对外蒙大动干戈,如1646年(顺治三年)因为苏尼特部郡王腾机思叛逃事件多铎率军与外蒙三部开战,但始终未能确立对外蒙古的实际管控。直到外蒙三部被准噶尔击败后仓皇投奔清帝国,1690年(康熙三十年)多伦诺尔会盟,方将外蒙十余万众按照清廷治理蒙古部落的老方式,编成七旗并设置佐领,才算正式确立了对外蒙诸部的管辖。说其中具备一定偶然性,因为当时外蒙投靠的选项也包括沙皇俄国在内,只不过因为当时外蒙的宗教领袖哲布尊丹巴考虑到维护自身教权,选择投奔尊奉格鲁派的清帝国而非东正教的沙俄。然而外蒙的世俗贵族对于投奔清帝国并非没有意见,乾隆年间外蒙王公青衮扎布曾经煽惑声势浩大的撤驿之变,号召外蒙诸部脱离清廷,返回漠北游牧。 二是在治理模式上,清廷对内蒙注重实际控制,对外蒙偏重分封羁縻。清廷在内外盟都实行“札萨克盟旗制”,但内外扎萨克的治理模式差异颇大。从最直观的统计数字上说,外札萨克一佐领半以下的旗居然有55个(也就是外蒙64%的旗)。平均每一旗也仅仅有2个佐领(佐领,即满语牛录、蒙语苏木,大概300丁左右),旗的统治力十分单薄。而内札萨克一佐领半以下的旗只有1个,平均每旗有22.6个佐领,也就是说内蒙的一旗力量超过外蒙的10个旗。原因无它,清廷对内蒙控制力极强,希望内扎萨克各旗承担很重的军事服役任务,故尽量充实其人口;而对于外蒙古,则是奉行类似汉武帝“推恩令”的众建以分其势策略,只是以领旗札萨克的爵位聊事羁縻,并不希望外蒙贵族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以防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三是在汉化程度上,内蒙远较外蒙为深。内蒙诸部的牧地许多本来就是可耕种的良田,辽河流域和河套地区在先秦时期就开始尝试农耕。清中晚期内地人口过剩,大量流民涌入内蒙,贪图小利的蒙古王公将土地佃给汉族农民耕种,已经根本上破坏了蒙古族人地共同体的“兀鲁思”观念。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清廷在原来的漠南蒙古游牧地上改设了不少内地州县,形成了行政建制上的“犬牙相入”格局。清末,哲里木盟改设4府、5厅、1州、12县,分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卓索图盟改设2府1州,隶热河道;昭乌达盟改设1州2县,隶热河道;昭乌达盟改设2厅,隶山西归绥道;伊克昭盟改设1厅,隶山西归绥道。改设的内地州县容纳了大量内地移民,其人口远超漠南蒙古各盟旗原有人口。而外蒙并没有设立任何内地化的行政单位,筹备了一些军事、卫生方面的新机构,大多也有名无实。 最后重申我的观点,内外蒙古命运的差异绝不能仅仅归因于诸如哲布尊丹巴野心大、外蒙王公不爱国、徐树铮把事情搞坏了之类,这是很不严肃、很不唯物的。客观时势令内蒙没有分裂的可能性,仅此而已。外蒙本来与内地的联系就不紧密,稍有变动就分离出去也很正常。 架空设想一下,有没有可能在外蒙古改设行省,最终将外蒙拴住?事实上是内外掣肘,不可能。内部来看,外蒙古自然条件恶劣,除了少数投机商人,很少有汉人移民,不具备客观基础。外部沙皇俄国将外蒙古视为缓冲区,如果一步改建行省,那北极熊的熊掌就要伸过来了。清廷仅仅是尝试在外蒙搞些移民和练兵,宣统三年就接到了俄国佬的外交严正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