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这个问题,可能会让大家有点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世界上哪有什么最辛苦的,你会说这个工作辛苦,他也会说那个辛苦,莫衷一是。
我今天要说的是念书娃最辛苦!不信我给你算算账:
我们这里初中学生每天基本是六点起床,晚上九点休息,正常“上班”时间是15个小时。如果扣除早操大课间三餐饭活动课大课间,纯学习时间9个小时以上。
请问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哪种职业、工作岗位,上班时间可以达到15小时,连续不间断纯上班时间在九个多小时以上,而且往往是高强度的纯脑力劳动。
我们说工人辛苦,有时候连同加班会在10个小时以上,但是这个时间不可能是连续性的高强度劳动,中间也免不了有其他的放松时间;至于说公务员等公职人员,有时候上班也就喝喝茶看看报纸,偶尔办理一下业务,也觉得时间太长等不到下班。
学生在学习时间内是不能打盹的,要打起精神,前面一节背诵朗读、后面一节解题实验、还有一节是检查测验……哪一节不需要打起精神,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得到一顿劈头盖脸的批评。
我们也有劳动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记得有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作岗位环境等也是有限制的。只不过这些规定只针对于可以获取劳动报酬的脑力劳动或者体力劳动。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学生的在校学习活动属于脑力劳动,虽然不同于获取报酬的脑力劳动,但是法律也应该给予学生这方面的支持和保障。虽然最高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强力规定学生的学习作业和休息时间,但是在现行教育教学体制、考试评价制度不改变的前提之下,这些规定显得有点弱不禁风,甚至会作为笑柄贻笑大方。当然法律上的缺失更让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无从谈起。
我不是政策制定者,也不是重权在握着,甚至连一介草民最起码的声音都会被这个喧嚣的世界淹没,只能在这里“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