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所怀疑,那么就去调查;如果没有证据,那就不要痛苦。
与人相处,有所怀疑最是痛苦,但放任不管,则更加痛苦。所以,一旦对其产生怀疑,就要论证这种怀疑的真实性。
一般而言,检验这种怀疑,有两种方式:
1、当面质询。与你交往的人,如果是正直的,则此方法有用;如果不是,则此方法无用。
2、暗自调查。经过调查后,如果没有证据,就此打消念头,好好生活;如果怀疑属实,则自己衡量:是彻底分离,还是警告一番,又或者忍而不发。
归根结底,与人相交,要看两点:自己是否需要,她是否值得。两者比较而言,前者更加重要。如自己需要,即便相交之人不堪,也可不必理会。如非自己所需,则看其人是否值得,无论从哪方面考虑,都有值得你付出的人。
最后,希望我们所交,尽是值得之人,而非所需之人。因为任何时候,付出都比获取更让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