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投充之资料:
《清实录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 卷二十五》顺治三年四月辛卯(十五),江南道监察御史苏京奏言:投充名色不一,率皆无赖游手之人。身一入旗,夺人之田,攘人之稼。其被攘夺者,愤不甘心,亦投旗下。争讼无已,刁风滋甚。祈敕部严禁滥投。事下户部。
同书《卷三一》顺治四年三月己巳(廿八),谕户部:前令汉人投充满洲者,诚恐贫穷小民,失其生理,困于饥寒,流为盗贼。故谕愿投充满洲,以资糊口者听。近闻汉人不论贫富,相率投充,甚至投充满洲之后,横行乡里,抗拒官府,大非轸恤穷民初意。自今以后,投充一事,着永行停止,尔部即行传谕。
四月丁酉(廿六),谕户兵二部:朕出斯民于水火之中,统一天下,满汉一家,同享昇平,岂有歧视之理。昨见刑部所奏,有满洲阿尔代,诬杀汉人张可材,抢其家资一案,随令审实,斩讫示众。近闻满洲有抢夺良民财物者,复有汉人投充满洲,借势横行,害我良民者,殊干法纪。嗣后被害汉人,遇彼不法之徒,须记其姓名,控告该地方官,即行申部。该部究其情之轻重,严行定罪,不得丝毫偏袒。至汉人亦不得因朕此上谕,反肆妄诬。着满汉官员,悉体朕意。各将该管人等,严行晓谕。户兵二部,速书满汉谕,诞告天下各府州县乡村,务令满汉人等一体遵行。
这些上谕,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只言贫民失其生理,不言造成原因,实在是一个笑话。
同书《卷八八》顺治十二年正月丙午(廿一),都察院左都御史屠赖等奏言:爱民莫先除害。近闻八旗投充之人,自带本身田产外,又任意私添。或指邻近之地,据为己业;或连他人之产,隐避差徭。被占之民,既难控诉,国课亦为亏减,上下交困莫此为甚。宜敕户部,将投充之人,照原投部档查核给地外,其多占地亩,即退还原主。庶民累稍苏,而赋租亦增矣。......得上谕日:着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官、会议具奏。
顾先生写道:直到清中期乾隆四年还下令“禁止汉人带地投充旗下为奴,违者治罪”,可见持续时间之长。......满洲八旗人员采取这种赤裸裸的掠夺方式,侵占了大片土地和大批劳动力。劳动力问题,下节追逃有叙述,那么,到底有多少土地被圈了呢?
首都师范大学冯秦源硕士论文《浅论清初在京畿地区的圈地》一文言及:《清通典》及光绪修《畿辅通志》为十五万顷,其中,八旗贵族宗室占一万三千顷,八旗兵丁圈占十四万顷。按照冯先生论文描述,顺义府圈地最为严重,其中顺义、良乡、三河、宁合四县,圈占百分之一百,这与八旗兵丁多在顺义府驻扎有关。
圈地投充,实际上就是奴隶制的表现,是一种落后于汉民族的生产方式,也能说明满洲之思想落后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