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曾几何时,我的脑海中闪烁着那样一副美妙的画面:
午后幽静的咖啡厅,靠近窗户的小角落,我扶了扶耳边的金丝眼镜,着迷的敲打着面前的金属键盘,悉悉索索的清脆共鸣让人不自觉的陶醉。时不时端起那荡漾着瑰丽纹路的卡布奇诺,轻轻的抿上一口,嘴边还残留着那一抹淡淡的风情......
可惜,这样的场面,始终停留在我的想象中。
作为一个从小饱读诗书,六岁开始枕边就垫着格林童话和红楼梦的小才子来说,嗯......成为一名作家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直至小学五年级的一天,我的一个猥琐的小胖子同桌,臃肿的小脸上挤出两颗黄豆般的眸子,鬼鬼祟祟的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黄黄的巨著(书本身就是黄色的,别想歪),上面写着赫赫有名的黄易大作家(直到后来我才发现,黄黄的封面和黄易是每部盗版小说的标配......)
作为一个当时还接受着岛国七龙珠和叮当猫漫画熏陶的三好学生,第一次接触到“小黄书”,引发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就好像一个禁欲多年的老嫖客,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全身赤裸的妙龄少女,嘴上说不要,脸上却还是万种风情。即使多年后回忆起那一次美妙的邂逅,老嫖客依然会摩挲着颤巍巍的双手,眼角微微湿润的念叨着:“嗯,官人不要......”
从那一刻起,我的作家梦便发生了微微的倾斜,与我原本的康庄大道渐行渐远,走起了剑走偏锋的羊肠小路,跌跌撞撞,一路望不到尽头。
每天下课都准时蹲在街边租小说的档口,一边吃着刚浇上热滚滚番茄酱的烤大肠,一边用油腻腻的小手翻着如枯叶般黄黄的书页,云淡风轻的一目十行扫视着,嘴上还为了少几块钱的租金,和档主来一番唇枪舌战。
直到某一天,已经忘了翻过多少本小黄书,突然有点意兴阑珊,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不如我也写一本?

(二)
伟大的毛爷爷曾经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旦脑袋里有了不安分的念头,便如蛆虫般如影随形的侵蚀着我的神经,让我的躯体不由自主的行动。
最开始,我是用一个小本子,当伟大的人民教师在讲台上泡沫飞扬时,在下面的我往往神游太空,紧闭双眼,浑身颤抖,嘴里念念有词,手上龙飞凤舞,寥寥草草的文字便新鲜出炉。
恰巧同桌也是小说迷,看之,拍腿大赞。我大喜,想到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虽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但哥这是时势造英雄,注定流芳百世,千古不衰啊。
于是,怀揣着祖国人民的美好祝愿以及同桌小粉丝的热切鼓励,我毅然决然的在暑假的某一天下午,静悄悄的左顾右盼,确定没有闲杂人等干扰我的计划。然后掐指一算,嗯,是这个时辰了。深吸一口气,轻轻按下电脑的开机键,屏幕闪烁的那一阵光芒仿佛在我眼里沸腾,跳跃。
我想起好像子曾经曰过:写作之路多艰难,嗯,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怎么说呢,写作就好像一场大便。灵感的火花雀跃之时,畅通无阻,一泻千里。然而一旦遭遇不测,灵感女神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又如同便秘一般,浑身难受,无处发泄,坐到大腿肌肉僵硬,面部表情失常,也不得要领。
每日清晨,远方的天机刚刚露出鱼吐白,我便闻鸡起舞,打着哈欠,睡眼惺忪的盯着电脑屏幕。直到晚上,看见一天终于憋出三两个文字,心里好不欣慰,三步并两步的滚向我亲爱的大床。
洋洋洒洒,一个暑假,我也勉强写了30万字,便半路加入了众多读者所唾弃的太监大军。当曾经的梦想离我而去,当一个接一个的书友群再也了无声息,当一篇篇的稿子散落在地上,无人问津。
我热爱写作。
我喜欢通过文字与符号,摩擦出别样的激情。
我喜欢热心的读者对我真挚的建议和崇拜的话语。
可是梦想不等于生活,曾经的理想不能代替我的人生的全部。
我默默的捡起地上散落的稿子,轻轻的按下鼠标,屏幕熄灭的瞬间好像全世界都黑暗了一般,流露着一股令人恐惧的寂静。
我的作家梦?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