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七岁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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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梦还是梦的时候,每个做梦的孩子都是快乐的,那些梦里有金色的阳光,无边的田野,葱郁的森林,孱流的小溪…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所以做梦的时候谁都不愿醒,假如某一天梦醒了,当所有的梦境都在脑里像放映机一样不断闪过时,那做梦的孩子会悲伤吗?


       十月的阳光格外的明媚,窗外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伸手五指,便可瞥见光线透过缝隙直入眼帘,那些开着纯白的玉兰花树,在鸟儿的歌声中,携来一阵阵飘香。那样自然,那样柔软。

        我叫暮伦,是个少年,我曾经做过梦。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喜欢做梦,为什么呢?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我只知道每一个梦里的自己都不是同一个自己,每一个自己都会有不同的经历,就像我喜欢探险,于是梦里的我就是探险家,我喜欢音乐,梦里的我就是音乐家。 因为总在做梦,所以我总是怀疑自己活在虚幻的个人世界。     有一天我遇见森林,遇见自己像白马王子一样骑着一匹俊马行走在郁郁青葱的林阴大道上,那仿佛只有在童话里才有的情节。我看见一条蜿蜒曲折的小道,而且很长很长,一直蔓延到林子深处,一眼望不到尽头,而森林似乎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将我吸入它的身体中,甚至我连头也没回就走进去了。一路上,迷雾缭绕,阳光在烟雾里折射出刺眼的光线,时而是鸟儿动人地鸣奏,优悦而轻快,顺着飘渺的烟雾直上树梢,也有那么一会儿坠入我的心底。这使我原本有些忐忑的心暂时得到些缓解,迎着一缕温暖的晨曦继续向前走。一路上淌过了许多溪流,这样清澈的流水使我很想下马洗洗脸,正当我下马的时候,我看见流水忽然变得湍急,而且渐渐涨了起来,越涨越猛,愈流愈急...

        原来只是梦!

    “暮伦,上学拉!”

        每天都会有这般亲切感动的叫唤声把我从甜美的梦境中唤醒。他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闹钟。他叫晨,方子晨,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的相遇也是在梦里。10年前,第一次见面时,我这样和他说。他点点头,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他总是笑。那时我们都还是孩子。我一直觉得他是上帝赐给我最好的礼物,除了我父母给我的圣诞礼物之外。但是在我心里他其实比圣诞礼物要珍贵好几倍。有的时候我真的觉的他就是我的影子,我们谁也离不开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和他讲我的每一个有趣的梦,而他总是我最忠实的听众,只有他觉得我的梦很美,很真实。而我常常喜欢看见他笑,那种肆无忌惮,无拘无束地欢笑,就像十月里的玉兰,淡淡中夹着纯纯的飘香。无聊的时候呢我们就坐在院子里的梧桐树下唱歌。青春就从树上一片一片地飘落,我们一片一片地数,戛然而止时才发现地面厚厚的一叠。我们曾经许诺要做一辈子的朋友,一辈子!     一辈子,我们真的相信友情可以一辈子的,因为我们总是在铭记那些刻骨的,难忘的记忆。     记得小学六年级,那时我们为了上同一所中学而努力,那是我们生命中第一个有意义的承诺。我们彼此都很珍惜。纯真的我们为了这个约定奋斗了一年。拼搏的时光让我们觉得充实而有意义。我们上了理想中的中学,然后又幸运地分在了一个班级。

      子晨曾经对我说:“暮伦,如果我们不在一个班,我们也要像在一个班一样好吗?”

       我当时十分果断地回答:“恩,好!我们承诺过!”

       是的,曾经我们承诺过。现在,我们不得不再一次承诺:将来我们还要考同一所高中,然后是大学。子晨笑了,他露出了那纯真的笑,带动着微翘的嘴角,依然那么无邪。      初二的暑假,子晨无缘无故地迷上了吉他,迷上了音乐。像很多少年一样也玩起了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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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那天他饶有兴致地跑到我家来对我说:

“暮伦,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还没恍过神就被他拉去了街上。炎热的大街上几乎没有了行人,我们满头大汗地奔跑过一个又一个红灯,绕过一个悠长的巷子,终于来到了那家吉他店。那是一个不大的店面,名叫“Jentle.teeny”走进去却令人眼前一亮,复古的装饰映入眼帘,各色精美的吉他琳琅陈列。CD机里传来一个男子浑厚中带着柔情的英文歌曲,那声音极富磁性。子晨走到一个红棕色的吉他前蹲下了身凝望。店老板走了过来对我们说道:

    同学,这架吉他是上世纪风靡全球的甲壳虫乐队的主唱lennon那把的仿真品,虽然是仿真,但是在我们这个城市也很少可以买到的,这也是本店唯一的一把。而且如果你要买,我们可以给你优惠,这样吧...

   子晨突然直起身来对我说走吧。然后便跑出了那家店。子晨逃离的样子那样慌乱。我问子晨怎么了,他望着我没有说话,眼里带着一丝忧伤。我没有再问,我也不敢问,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对我沉默。子晨对我说:

     暮伦,我们一起学吉他吧!

      我望着他微笑着说:

      哦,好啊!我会心一笑

      子晨又露出了他那天真的笑:

      恩,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音乐的,我们一起去校暑假吉他社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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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去了海边,一起漫步在微热的沙滩上,一起追逐海平面上泛红的落日,一起看尖嘴鸥自由翱翔的姿态。我们用一个季节度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盛夏光年。

    当然,我们还参加了学校暑期的吉他社,一起为我们当初的梦想努力着。因为刚开始学吉他,所以我们用的是学校的吉他,据说还是上届的学长们留下来的,学校说之所以不买新的吉他是因为这些旧吉他是学长们奋斗的见证,让我们学习吃苦的精神,相当有纪念意义。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接触吉他,是在初一时的校科艺节上看到当时校吉他社的表演,我被那独特的音质所吸引,于是从此爱上了吉他。我十分崇拜当时表演吉他的那位学长,他弹奏的姿势真是太帅了,于是在我心里也慢慢地滋长着热爱吉他的热潮。当我接过社长给我的吉他时,那一刻,我心里不知有多激动。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吉他。我和子晨每天都是最先到达训练室,然后我们开始从最简单的duo .lai.mi.fa开始学起,一段日子后我们又开始学习一品,二品和分区,和弦是最难练习的部分,一周后,我发现自己每个手指头都已经长茧了,食指也被弦刮地流出了血,我用棉布包完后忍着痛依旧不停地练习着。那个夏天,我们过得充实愉快……

      子晨后来对我说他多么希望留住这个夏天,留住这个夏天美好的记忆。原来一切都在变化,毫无预兆地,连子晨也开始多愁善感了…子晨第一次恋爱是在初二下学期,他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叫静,恬静的静。那人我知道,在我们的初一的时候见过面,当时是在学校的文学社,没想到原来子晨一直暗恋的对象竟然也是文学社的。这个消息子晨第一时间告诉了我,他的理由是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每天放学回家子晨都要拉上我,穿过学校教学楼后面的水井和假山,漫步在学校幽深的绿荫下等待静的出现。我觉得好奇怪,为什么他偏要拉上我,每次静出现的时候,他却都不敢上前,要我帮他去打招呼,等到我回来找他时,他却飞快地跑掉了,弄得我每次都很尴尬。。连打招呼的勇气也没有,就这样子晨虚度错过了一个月的时光。后来子晨终于鼓起勇气决定了要给静写情书,我帮他想了好多理由。什么“你的眼睛柔情似水,宛如深夜倾泻的月光,令人神往”总之,所有够诗情的句子都整合地完美无暇。可是即将搁笔时,他的要求却莫名奇妙,要我来署名。我说:

      诶,子晨,你《蓝色大门》看多了吧,这话怎么也说的出口啊!

     他吞吞吐吐地回答:

     其实,其实……咳,反正你写吧,就当为我写好吧

     不好,我可不想做孟克柔哦,你自己写,你自己喜欢的,就拿出点勇气啊!我语气坚决。

    那就不写了吧,反正我也不想当林月珍!子晨说。

  没想到,原来连平时直来直去的子晨对感情的事也会如此羞涩,我想也许我们真的应该长大了。     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夏天过去了,秋天一步步逼近,我们留在时间的源头等待我们的梦。

        昨晚我又做梦了,我一个人迷失在葱葱郁郁的森林里,我拼命地奔跑、奔跑,子晨,你在哪?子晨……我们一起进来的,最后却是我孤独的一个人,我好怕这种感觉,我又经过那条急流,我想起了我的白马,忽然一股湍流,我被卷入了无比昏暗的世界,记忆仿佛被急流冲刷地毫无保留,醒来后,悲伤就接踵而来了,为什么?为什么呢?     初三在没有任何征兆的秋天来临了,有人欢喜有人忧愁,开学第一天,那个依旧阳光明媚的清晨,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只是少了某个声音,我从记忆中追索,终于想到了子晨。在学校我看见了面容憔悴的子晨,他看起来很累,我问他怎么了,怎么没有来叫我呢?他没有回答,只是笑,他的笑看起来那么牵强,我不懂我们没见面的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子晨似乎很累了一样。闭学式完后,我和子晨站在操场,抬头朝着广阔蔚蓝的天空大声地呼喊,我们就要告别那些童真的年月了。当子晨回头对我微笑时,我猛然发现子晨的鼻孔在流血,而且没有停止地狂涌而出,一切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发生。那一刻我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不要动,仰头”就在我大声叫喊时,他应声就倒了下去。“子晨……子晨,你怎么了,不要吓我”我急忙抱起他冲向医务室,二十分钟后他被转到了大医院。     子晨生病了,生了一场大病!

    他再也不能回学校了!当方伯母拭着泪水对我说这句话时,我似乎感觉到事情并非我想象中的那样乐观。在急救室外,方伯母对我诉说着一切:

   很小的时候,子晨也发生过一次意外,他摔倒在上学回家的路上,那一次他差点就死了。后来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原来他天生得了一种怪病,这种病会破坏人的修复组织,只要一流血,如果没有及时修复,那么患者就有生命危险,这种病很罕见,成活率也低,一般人活不过10年的。就在暑假结束的前3天,他就开始流鼻血,昨天我本来没打算让他来学校的,可是他说这是他惟一的心愿了,所以我就把他送来了,我知道这一切终不能幸免,所以在剩下的时间里,我都留给他自己,他嘱咐我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你,他不想让你伤心,暮暮。

        我终于忍不住掉下泪来,暑假结束前三天我们还一起打球,难道是因为……一定是这样的。

     伯母,是我!是我害了子晨啊,那天我约他出来的,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他……我对不起您!

     不,暮暮,这不是你的错,子晨就是怕你会自责,所以才没有让我告诉你,我知道,子晨很在乎你的,他说这辈子最幸运的是有你这个好朋友。他知道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很小的时候,当他知道自己有这个病时,就失去了原有的快乐,直到遇见你,他又找会了从前的天真,我发现他又开始笑了,笑容和7岁以前一样灿烂,所以暮暮,我应该感谢你,谢谢你和他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

 “难道子晨就没有救了吗?我相信医生一定有办法的。”我擦着泪对伯母说。“子晨一定会好过来的,我们心中还有许许多多共同的梦想没有完成”漫长的三个小时终于过去了,我坐在原位不敢向前询问,我远远看见医生摇了摇头对伯母说着话,然后就看见伯母失声痛哭,惨烈无声地悲痛。我忽然胸口一阵剧痛,如同利刀刺进身体,心开始滴血。我不相信,这一切一定又是梦,我总是在做梦,以前每次做完梦我都会去和子晨说的,可是,如今我找谁去诉说呢…

        在那个萋草叶落的季节,子晨17岁的年华就这样划上了句号。没有留下一句告别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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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母给我那把吉他和那封信时,我几乎泪涌而出,原来你那天在吉他店是因为看到了那把吉他很贵没有能力买下来才跑的,你用了整个暑假的时间来暂钱,你就是为了买给我,可是,为什么不早说呢!子晨你真傻!你就是这样,从认识你那天起就是这样,只会为别人着想。你的信我也看了,我真的想不到你爱上静是因为我,就因为我初一时和你说那女孩不错,你就一直惦记在心里,我就想呢,哪有人写情书会要别人签名呢,更何况是你,我真傻。即便我此刻是泪流满面那又有何用,我还是唤不回我们的曾经。我曾经以为我们可以一辈子,我曾经以为我们可以一起完成我们的梦想,一起唱我们的歌!现在站在一片蔚蓝色的天空下,我再也不敢抬头,我再也不敢呼喊。子晨,你忘了吗?你曾经说你很喜欢看海的,那个夏天,你的微笑那么灿烂,在我生命的记忆里刻下永恒。我依然记得十七岁的我们漫步在柔软的沙滩上,你跑向我,对我说:真想留住这个夏季!我还笑你傻。还有院子里那些飘落的梧桐叶子如今已经很厚很厚了,我再也数不清。还有我手里的那把吉他,真的很感谢你,我想当我拨动琴弦,你一定在聆听吧!你曾经对我说也许你就是我梦里的白马吧,你说你希望一直陪着我,可是,我最后还是把你给丢了。对不起!

        你知道吗,你离开以后,我不敢做梦了,我厌恶那些虚幻的梦境,只是子晨,如果你想我一定要在我的梦里出现,别忘了,来的时候不要哭,要笑,一如那个夏天的阳光,天真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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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无意中翻出高中时写的故事,久违的青春,稚嫩的我。感谢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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