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时间,我巡查完楼栋正准备回办公室,接到一个业主的电话。
那时,我脑海中闪过的念头是。
她应该不会主动联系我才是!
因为对方经常性的欠物业管理费,现在是年底,我一直在催费,对方都不予理睬的。
果然,我的预判是正确的。
对方找我另有它事。
答应她的诉求后,我已经坐在了座位上。
同领导和同事们讲述了这位业主找我所提出的事情。
领导强烈要求我拒绝。
领导的意思是。
她家的租客吵架、打架,她上门去处理,凭什么让你一起去?
万一殃及到,她负责?
她要是怕不安全,报警啊!
是的。
这户业主找我,是因为她的租客两口子吵架,乃至上升到打架。
谁看到?
那是没有。
因为夜半,邻居被摔摔打打的声音和叫骂声搞到无法睡觉,敲门未果
报到物业值班中心,夜班的工作人员又去敲门,还是没人开门。
最后报警。
仍然不曾开门。
当然,也不是没有效果,警察敲门后再也没有吵闹声。
业主是被当晚值班的保安通知的此事。
然后第二天就找到我,因为电话联系不到租客。
其实,我被夜班同事交接过来后,也同样没联系到租客。
业主担心租客是出了什么事情。
但又不敢独自一个人上门。
还咨询我,如果她有钥匙开门的话,算不算违法?
领导听后指导我回复业主。
第一,关于她是否可以自行去开门这个问题,要请教警察叔叔。
第二,有事请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