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学||明因果之理(八)

原文(出自《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

六、劝注重因果

甲、明因果之理

        (8)佛与众生,心体是一,而其所受用,天渊悬殊者,以其用心不同之所致也。佛则唯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度脱众生为怀,了无人我彼此之心。纵度尽一切众生,亦不见能度所度之相。故得福慧具足,为世间尊。众生唯以自私自利为事,虽父母兄弟之亲,尚不能无彼此之相,况旁人世人乎哉?故其所感业报,或生贫穷下贱,或堕三途恶道。即令戒善禅定自修,得生人天乐处。但以无大悲心,不能直契菩提,以致福报一尽,仍复堕落。可不哀哉!是则唯欲利人者,正成就其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适所以自害也。【(正)药师本愿经重刻跋】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