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质量就业

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目标,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持续提升就业质量和合理增长就业数量,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围绕人力资源供需,努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首先要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制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构建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其次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知名可推广的技能培训品牌。

围绕就业优先导向,努力推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就业状况是衡量经济运行的重要标志。首先要坚持宏观调控优先,统筹好就业与经济产业发展、就业与社会治理的密切关系。其次要坚持发展目标优先,加强产业、创业、就业的协同作用,培育新的生产力,挖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就业潜力。最后要坚持微观主体优先,增加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围绕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岗位的目标,重点保障特定群体的工作机会。稳定特定群体的就业状况,对于维护整体就业稳定至关重要。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摆在首位,积极推进相关就业计划,促进农民工在外就业与本地就业相结合,努力实现“就近就业”目标。其次,不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失业和困难群体解决就业和生活问题,切实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重点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有责任制定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等,致力于促进就业。着眼于企业和民众需求,构建“企业、市场、政府”三方共建的就业服务新模式,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同时,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开发工程,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着力打造规范有序的就业环境。就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保障。首先,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扩大补充工伤保险的范围,解决部分群体职业伤害保障不足的问题。其次,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开展整顿行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努力打造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就业环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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