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奥诀》解读(五十七)

《玉井奥诀》解读(五十七)

用象契合,要防妒争;

贵气交通,切观分夺。

原文讲的妒争之合,指干合,非支合。

干合有妒合偏枯合之说,地支没有。

因为天干五合为夫妻之合,一夫一妻,天经地义。

地支是朋友之合,朋友要多多的,怎么合都没问题。

贵气流通,也怕分夺,特别是贵人与他人作合,便是别人的贵人了。

用神,本与日干作合有情,有气得侣,或其明暗中有比肩,一争一妒,遇而不遇。

用神,自家之神争妒者,一体断法。岁运同。

偏枯合,即比肩争合。

如乙庚合,再见乙,或者再见庚。

本来乙庚夫妻之合,再多一个乙,便是多了一个妻,再见一个庚,便是多了一个夫,坏了伦常。

妒合,即有劫财来争。

譬如乙庚合,见辛,见甲。

乙庚本是夫妻,却再见辛,辛虎视眈眈,也要夺财,便是夺妻。

甲,就是夺夫。

妒合比偏枯合更严重一些,因为偏枯合是分,而妒合则是抢,性质不一样。

本来用财用官,但是被抢,求之不得,反遭迫害。

何为岁运同论?

这里要注意,并不是原局有一个乙一个庚,然后流年再遇到乙,就是偏枯合,不对。

原局一乙一庚,流年遇乙,是乙逢值,而非我们上面讲的偏枯合。

只有原局有偏枯合的时候,流年再遇,方是这个合的应期。

流年的技法与原局的技法,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之处,大家一定要明白。

凡方气专用则可两处、三处分用,便是众人之物,不惟平生多起分争之讼,自家财产,亦为比肩所擘,彼重我轻更甚。

好东西,怕人分。

坏的东西,喜人来分。

譬如比肩,分日主的一切东西,财官印食,皆能分。

当然,贵人也会分,恶煞也会分。

庚日,遇未太常是天乙贵人,如果还有一个庚,那么这个未也是另一个庚的天乙贵人。

但凡此天乙贵人对日主有好处,便对比肩有好处,日主和比肩是平起平坐的关系。

当然了,如果日主比比肩要旺一些,那么日主分的会多一些。

如庚申要旺于庚寅,庚申得的会更多。

但是,如果遇到恶煞,庚日卯年遇寅,这个寅就是亡神,不只是日主的亡神,还是比肩的亡神。

凶神克日主的同时,连带把比肩也克了。

财官只倚日辰,亡劫须参太岁。

财官,是日主的财官,即看与日主的关系来起的财官。

如丁是庚的正官,乙是正的正财。

和年月时,没有关系。

亡神与劫煞,虽然是日主的亡神与劫煞,但是用年起的。

大部分的神煞,皆用年起,大家可以自己总结一下,后续我也会作一个总结。

日辰,只取时官为用,最为亲切,兴衰旺绝,相生相克,却与岁家如何统摄,其行藏祸福极验。

虽说财官是日主的财官,但财官之用,必须看日主之外的大环境。

譬如旺衰、争夺、喜忌、去留等,皆要看其它干支与财官本身的关系。

每个干支,都有其重要的作用和含义,并且也和其它干支发生重要的作用,我们在看八字的时候,要能找到这些象。

是藏、是显、是伏、是露、是合、日刑等,把握清楚。

亡、劫二神,一年至重之恶煞也,须准岁君推参,各有进退、吉凶,一十六般所致行藏、取舍之道,已录于前。

亡神与劫煞,几乎是神煞中的至凶之物了,但也经常起到好的作用。

须以年起。

亡神即是死亡之神,格局大者,可大杀四方,譬如将军,杀四大之敌。

譬如老板,大杀四方之财等等。

并且亡神还精于计算,喜欢算计、推测,第六感很强。

一座亡神性机密,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还有十六般亡神与劫煞,此处不细讲,后面讲神煞的时候,专门来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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