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点评:唐太宗纵遣死囚

据《资治通鉴》记载,唐贞观6年(公元632年),唐太宗深入狱所,看到那些死囚犯大多家有老母妻子,便产生了怜悯之心。于是下旨让他们各自回去处理家事,来年秋天再返回监牢执行死刑。狱吏遵旨”乃赦天下死囚,旨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来年秋天,”天下死囚犯392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此种做法,类似于现代法律制度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对于唐太宗这一做法,后人多有褒贬。宋大文豪欧阳修写了一篇《纵囚论》,认为此举是”不近乎人情”的沽名钓誉的做法,是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

史书惯于为皇帝歌功颂德,这件事无非不是说皇帝仁政爱民,即使死囚也对他们仁至义尽,结果他们感念皇恩,遵旨到期伏法,从而也让皇帝保住了金口玉言的颜面,从而龙颜大喜大赦死囚。

这件事如果是真的,只能说明一点,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皇帝是一国之尊,律法大不过王法。皇帝说你有罪,再大的罪也可赦免,哪怕杀人放火恶贯满盈死有余辜的恶徒。所以你的身家性命甚至一家老小的安危,全在皇帝老二的喜好上。他一高兴大赦天下,或者许你戴罪立功,你便感恩戴德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皇帝赦免死囚,看似仁爱,首先是对律法的藐视。法律本是用来惩恶扬善的,死囚犯肯定犯下重罪,依律当斩。如若都像这样说放就放,那法律的威严何在?惩恶扬善何以体现?日后还拿什么来教化子民守法依轨,不做作奸犯科之事。

其二  皇帝赦免死囚,对死囚及家人是仁爱,但对死囚受害一方,作恶者大摇大摆逍遥法外招摇过市,岂不是最大的嘲弄与伤害?天日昭昭,天理何在?公义何在?

第三  皇帝让你死囚回家给了最大的脸面,倘若你不如期返回,结果是什么?亡命天涯,都是皇家天下,你能逃到哪里?一旦被重新抓回,惹得龙颜大怒,那就不单单是你一颗人头的事了,说不定还会牵连九族满门抄斩。皇命难违,所以说死囚按期回监牢报道,与其说是自己守信,还不如说是圣命攸关,只能硬着头皮去送死。结果因祸得福,得以大赦。

唐太宗作为一代英主,懂得民如水君如舟,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以人为镜广纳贤良,开创了贞观之治的大唐盛世。但他依然是有脾气好恶的,依然握着生杀决断的大权。大唐律例只能是一个人说了算,只能为他的皇权和帝制服务。

封建的律法从来没有什么公正与公平,虽然也提倡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不过是糊弄小民的一句说辞,历来都是”刑不上大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与现在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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