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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一滩死水,
只有不断的鼓励自己,
才能不那么早散发,
腐败的气息。
很久没有认真的写过一个故事了,我点承认这段时间我比较浮躁,当失眠成为习惯,当烟酒陪伴我走过每一个夜晚,我遇到了这么一个人喜为他疾,药石无医。那段时间我如回光返照,他校对了我的绝望,以另一种残缺的人生进化了更好的我。我的固执就像一个流浪歌手站在破旧的路灯下。
我叫方夏,听好了,是方夏,不是放下。24是一名自由攥稿人,我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看世间冷暖,去尝遍人生的酸甜苦辣,然后把它们记录下来。说得好听点我的职业就是证明你来过,并且存在与世界留下了痕迹。
他叫林墨,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酒吧,他和我一样喜欢酒吧,酒吧里每一个人都是一张鲜活的面孔,每一张都是被生活折磨的麻木不堪的脸庞。他和我一样喜欢酒吧里的犬马声色,爱酒吧里的夜夜笙歌,暧昧的,挑逗的,绝望的,悲伤的,失落的每一个人都是需要被爱的,他和我一样喜欢看酒吧里人来人往,行色匆匆,看每一个人固执的守着自己的城池,看他们像野兽默默吸允这自己的伤口,当然,我和林墨也是这群寂寞的人其中的一个。
2015,12,24平安夜,那是我和他第一次照面,酒吧里人声鼎沸,座无虚席,可是仍然有源源不断的人加入这个寂寞的组织,祈求在这疲乏的黑夜之中寻找一些刺激。唯独我们两个都是一个人,这时候酒吧里的服务员走过来问我能不能和那位先生拼桌,我顺着服务员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长得还不错我就同意了。我始终认为我们都是成年人,很多事情想要发生都是一拍即合的,只要有一方悬崖勒马,所有的幻想就都会被扼杀。
我们相互加了微信,通过了解我知道他是B城的销售我们之间说远不算远,5个小时的车程。第一次见面我们谈笑风生,他知道我是写手给我讲了很多他们同事之间的奇葩故事。我点承认我第一眼看见这个男人我就喜欢上他,我喜欢的内敛帅气,我也喜欢他的沉稳幽默,即使我们在错误的地点相遇,可我始终认为我们生命中所遇到的每一个过客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恰好证明两个灵魂不会不期而遇。
到了凌晨,酒吧里已经人烟稀少。他说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拒绝。我们坐在车里,他打开CD车里缓缓的传来郑秀文的情无独钟----要深得你心,只需懂得拥吻,大概我也比得上别人,我不想写战书,我也恨甜言蜜语,做你终生守护神,凭这一点好处,可不可将美丽留住......我看着他侧脸,有棱有角,高高的鼻梁,我在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才会如此细腻,马路两旁高楼林立,月色如水,万物一片银光。
我到了楼下,他下车送我。说实话那一瞬间我希望可以发生点什么,可惜没有他是一个抑制力及其好的男人,我们在酒吧喝了一瓶杰克丹尼,喝了10瓶啤酒他都没有失礼。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极其有魅力的男人,越相处越想靠近。他转身准备上车,我叫住他:“林墨,我们拥抱一下吧。”或许是这世界上亲吻,做爱都是带有别的目的性,但我始终相信拥抱是纯粹的。拥抱就像是藤蔓,他生存依靠着别人的力量,同时他自己也获得了力量。
他离开了,汽车引擎发动行驶在寥寥的黑色,留下的只是寂寞。
林墨离开的第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去酒吧,起床,洗脸,刷牙,吃饭,更文,睡觉。
林墨离开的第二天,我很想给他发微信,可是我没有,我还是像第一天一样吃饭,更文,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去酒吧。
林墨离开的第三天,我喝了很多酒,我以为我可以忘记,结果越喝越清醒,我在酒吧遇见一个长得和他有几分相似的男人,我竟然上去拥抱他,结果被骂成神经病。
林墨离开的第四天,我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可惜我吃不下,就把他们全部放进冰箱,晚上去过夜店回家以后我把冰箱里的饭菜都热了一热,结果全都便宜了垃圾桶。
林墨离开的第五天,我没有去夜店,我站在窗前,静静的听着那首情无独钟,我静静的抽着一根烟,F城已经是深夜,即使我在屋子里依旧能感觉冷空气把我包围,我再窗户上呼上哈气,写上他的名字,林墨你现在在干吗?
林墨离开的第六天,我决定去他在的城市去找他,我给他发微信告诉他我和编辑要去B城去找印刷厂,出版我的新书《墨舞寒夏》,我问他能不能给我当导游,他说没问题只是他需要加班可能会晚一些。
第二天我到了B城,来到了他公司的楼下。这一天正好是2015年12月31号,第二天是新的一年,我们在一起。不得不说我特别期待这次见面,我早上9点就去了他们公司门口,我不断地拿出镜子看我的妆容衣着。就这样时间一点一点过去,10点 11点 12点 1点 2点......我在他们公司走来走去 ,五点多的时候他们公司很多员工已经从办公楼里出来了,我呆呆的坐在花池边上。不知不觉天很快就黑了,我看了看表已经9点多了,我有一点点失落。
是不是我的错?是不是我自作多情了,也许人家早就把你忘了,我刚准备离开,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我:“方夏,是你吗”。我回头,我转身,不知道那一刻为什么本能的就跑过去抱住他,眼里全是星光,眼里全是柔情。
林墨有些受宠若惊,我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笑了笑说:“迟到这么久,我可点好好宰你一顿”。林墨摸摸我的头,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说没有啊,我也刚来没多久。只是外面太冷了,我想去买杯咖啡。现在想想那时候真傻,为了想让他一出门就看见我,我就呆呆的站在他们公司门口,12个小时,我只能说都是爱情惹的祸。
晚上林墨请我去了一家古色古香的小馆,这个小馆里在城市的角落,看门面特别普通,走进去就会被惊艳,墙壁上有山水画,有书法,还有流觞曲水。
吃过饭以后他准备送我回宾馆,我说刚吃完饭出去走走吧,饭后百步走活到99,顺便看看B城的夜景。他没有拒绝。B城有一条小江,我们沿着岸边走,彼此都沉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假装把脚扭伤了,让他送我回去。到了宾馆门口我说我脚是在太疼了让他送我去宾馆的房间。他把我送到床边,我假装一个踉跄摔在他身上,我抬头,对上他的眼眸。我突然想到一个歌词: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我吻了下去。
可惜他推开了我。对不起方夏,你太美好,我是一个有家的男人,我很爱我的老婆。你很好,可是我不能给你未来,不能给你承诺。所以我不能这样对你。他准备离开,我叫住他,林墨,我的脚坏了,你今晚能不能留下来陪我,你放心我明白。再说大家都是成年人。就这样我们两个在宾馆躺了一宿。
后来的几天里,我们都没有联系。我自己在B城呆了几天。临走的时候我给他发微信,告诉他我要走了,他说来送我。的确,得不到的在骚动,我不甘心,那天我破天荒的跟自己打了一个赌,如果今天他还是拒绝我,我就再也不纠缠他。世上男人千千万,不爱你也别去纠缠。
晚上他准时赴约,我们吃完饭去了酒吧,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这一次他可能真的醉了,他一直叫着一个叫林薇的女孩子的名字。我叫了一个代驾,把我们送回酒店。我在纠结,他心里爱的是别人,我是否还要往里面挤,今晚如果我依旧选择坦诚相见,又会不会改变?我心里告诉自己,今晚不管他把我当成谁,只要他主动,我就不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