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喜欢在员工福利中放出股权分红的红利,但实际的分配方式确千奇百怪,有直接入股的,有分发股票的。那么作为中小微企业如果安排股权激励政策,又不影响法人和股东的股权架构呢。
目前股权激励主要是有四个方式,1.分红权2.实股 3.干股 4.期权。今天主要介绍的就是分红权的方式。主要适用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员工得到了分红权但并不会实际占有股权只是按照协议约定销售利润分红。这里就要提到合伙企业了。
方案就是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在企业中稀释最多5%左右的股权(因为占股百分之五刚好在股东大会有建议和举牌的权利,但是无法单独决策和一票否决保障大股东和董事长的决议权。)有限合伙企业由一个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员工干股平台)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由绝对的控制权。 而且有限合伙企业也可以享受一些园区的税收核定 扶持等优惠政策。
比如有限合伙企业A在园区注册享受当地招商引资政策,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到1%。那么当年企业股东分红平均每人200万.
实际作为股东上所得税就是:200*0.1=2万元。也合理的为员工降低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