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独立是美国人给我的最深感触。1620年那艘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的五月花号上,一百多个要求彻底清除国教中天主教残余的加尔文教徒和契约奴为了创造理想中的“上帝之城”,摒弃身份和宗教的差异一起签署了历史上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这在当时本身就是一个自由的伟大的创举。他们中的大部分曾经为了信仰从英国诺丁汉郡逃到当时加尔文教占上风的荷兰,又从那里潜回英国的普利茅斯并决定搭船前往新大陆。北美大陆马萨诸塞湾的冬季寒风刺骨,想象一下当时的他们为了自由和信仰,甘愿冒着船毁人亡的危险离开熟悉的家乡和文明去共同开拓当时一片荒芜的不毛之地,这种自由而宽容的精神不仅是他们之所以成功的原因,也是美国诞生之前就已注入的绵延血脉,并历经沧海桑田延续至今。
美国人在政治上是自由的,除了宪法上明确规定的权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由宪法衍生出来的或者经过阐释的自由。比如有一次在朋友家聚会,主人幽默地告诉大家这次聚会不仅是为了庆祝节日,也是为了庆祝自己从民主党变成了共和党,并笑称也许哪天自己又变成了民主党。这在“讲政治”的中国人看来多少有点儿戏,但一想到连希拉里都曾经从共和党转投民主党并且从此仕途通畅,也就明白这种自由转换不算什么稀奇。美国人在生活中也是自由的。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搬家,一生中平均要换4次工作,他们不断追求新体验、经历新生活、面对新挑战,这种追求自由的脚步既不会因为安逸而停下,也不会因为风险而犹豫,更不会因为权威而退缩,他们就像一帮有家的吉普赛人,畅行那精神上的冒险之旅。正是在这种频繁的转换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人喜欢新鲜,敢于冒险,追随内心的自由精神,尽管这种自由意味着自我、挫折甚至危险。
相应地,自由注入性格之中就容易催生直率和坦诚。美国人在日常交谈的时候会有着有别于亚洲人之含蓄的坦率,他们不会拐弯抹角地隐藏自己的意图。就如托福考试中的答题方式一样,你得首先表明你的态度和意见,然后再开始展开和论证;就像学术论文中的总分结构一样,你得先开宗明义再缓缓图之,每一篇文章由若干个分论点构成,每一个分论点再由若干个论据提供支撑。美国人可能也是最擅长说“不”的民族,在他们笑容满面婉拒你的时候,他们不会因为面子或虚荣而让自己背负他们觉得不应该背负的负担,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一般不会发生。美国人因为这种坦率也常显得有点“没大没小”,课堂上生活中会主动地提问或发表意见,而那时他们的姿态和语调可能是十分随意的。
自由将伴随着独立,独立催生着自由。美国人的独立之旅可能从孩提时代就已开始了。刚上幼儿园或小学的时候,家长就有意识地让他们从事简单的家务,等到年纪再大点,孩子们就开始用洗碗、除草、灭虫、送报纸、带小孩等换取零花钱了。等到年满十八,父母们就算完成抚养的义务,孩子们也已经掌握了包括开车在内的众多生存技能。因为上文所述的教育体制和教育理念,孩子们也会更容易找到自己所喜欢的专业,所以在SAT这个美国“高考”之前,他们心里大多都有了自己所希望读的专业和大学。得益于车辆的普及、课外活动的比重和社交的频繁,美国青少年不像同龄的中国青少年一样受限于学校生活,他们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都将更成熟。人终究是社会性的动物,只有在各种信息的循环刺激下才会形成相应的反应和意识,再聪慧的孩子成天关在小屋子里读书,总是像槲寄生一样依靠着父母的树干,他们又如何可能有着独立的意识和独立的能力,又如何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稳扎稳打步步生莲呢?就如费孝通先生在《美国与美国人》一书中所说的,“在他们从小养成的意识里,这样深深地长着根,天下没有可以不必争而得到的收获,一切幸福,甚至父母的爱,都是有条件的。”这种由独立而来的竞争意识贯穿了每个美国人的一生。自由、独立、竞争也必然意味着个人英雄主义的诞生,相对于承蒙祖荫而荣华富贵的成功者,人们更认可从一无所有或依靠自己才华而奋斗成功的美国式英雄。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或许这就是美国梦的简单诠释吧。
先贤曾言:“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谓之夏”,又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今日之美国,是美的国,但美的国又何止美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