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的危险性,国家早有觉察和有严格规定,可真正执行的有多少呢?最近成都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起火,造成包括一名5个月大婴儿在内的5人烧伤,婴儿的外婆烧伤更为严重,两人都还在重症监护室内,真是飞来的横祸,无尽的悲伤。
最近河北廊坊也发生电动自行车起火故障,可以说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燃案例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最近两年数量明显增加,伤亡人数也在攀升,究其原因是管理不到位,使用电瓶车的人数在增加,人们的安全意识没有提高,对一件件触目惊心的电瓶车起火事件,充耳不闻,没有当做一回事,或者意识到,但又无法抗拒,无法战胜自我,在安全的边缘侥幸绕过。
国家有明文规定,各小区也都张贴电瓶车危险性介绍和严格使用规范,可就有那么些人,还不是少数,视而不见,依然我行我素,在楼道里,电梯口、门厅给自行车充电,把电动自行车推入电梯内,在狭小的空间,一旦出事故,几乎没有空间躲避,危险性极大!
电动自行车的雨后春笋般出现,鱼龙混杂,管理并没有跟上,对电动车的质量,特别是电瓶质量把关不严,惩治不力,没有3C质量认证,完全是放任状态!对改装,粗制滥造电瓶没有细致检查备案。
小区物业乃至社区,对电动车的规范执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对这种不定时炸弹没有戒心,没有恐惧心理,只有出事后才会警醒,然而成都出事后,事发地仍然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血的教训,都不能唤醒一些人的自觉行动。
上海闵行区就率先启用电动自行车电梯禁入系统,通过称重装置和摄像系统,拒绝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这值得全国推广!还有在专门区域设立安全停放点,有充电装置,4小时才一元钱,可以改善电瓶车存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更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加大惩治力度,因为这不是没有规定,而是有规定不执行,不遵守,危害性更大,是惩治和执行力度不够!那么多电动车事故,还有跑在马路上,到处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危险性都极其巨大,都要一并治理,严惩重处,不要等到出了事才重视,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