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4——16岁(接下来的两年)
地点:坎特伯雷皇家公学
人物:罗斯
菲利普的雅癖酷爱看书,让他变得更加孤僻,落落寡合。看书成了他生活中的第一需要。因为跟任何人呆在一起,他便会很快觉得无趣和烦躁。
他因此读了很多书,自以为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对于别的同学无知无趣,轻蔑之情往往流露出表。
但实际上他心底倒是宁愿自己是全校最笨的蠢学生,只要自己的腿是好的。
同寝室一位叫罗斯的同学,菲利普对他就是羡慕嫉妒恨。罗斯是老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他自己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一个博爱的人呀。
罗斯主动拉菲利普进去他们的圈子。不知道他是想试验自己的魅力,还是出于好意,总之很快菲利普和罗斯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大家发现,不管在哪里,只要罗斯在的地方,菲利普也一定在。菲利普觉得罗斯是他至今遇到最了不起的人物。
因为罗斯,曾经爱不释手的书也变得可有可无了。菲利普的孤僻,终于被罗斯同学终结了。
学期的最后的一天,两人约定,假满返校乘坐哪一班车。然后可以一起在车站碰头,在城里用茶,然后回学校。
假期里,菲利普念念不忘,整天都在思念罗斯,牧师公馆早就呆腻了,只想快回到学校。
菲利普为了万全起见,做了更早班次的车,害怕与罗斯错过了。结果他在站台附近等了一个多小时,看到班车进站,激动得跑了过去。结果罗斯根本不在这班车上。
菲利普又等了下一次班车,结果又是大失所望。此时,他又冷又饿,只得自己一个人回到了学校。
等他到了学校才发现罗斯早已到了,正在同同学天南地北的聊天,大家都是随意坐着,东一个西一个的。这一刻,有点吃惊,有点傻。罗斯还是那个受欢迎,跟同学混成一块的无拘无束的样子。而自己却如此傻傻呼呼的。
罗斯同菲利普热情的握手。原来罗斯早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菲利普拉长了脸,一肚子的气。此刻,还想要单独的时候,问个明白。心思细腻,情商高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