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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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尊重TA做自己,TA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作家的公号更新了,头条是作家的碎碎念,二条三条是广告,评论里就有人气愤地说:能不能不要三篇推送两篇都是广告啊 这样太没营养 关注你就是喜欢你的才华 再这样取关了

作家回复说:你现在就取关,千万别再回来,千万不要因为好奇心而失了气节

让我想起了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学期末了还不见老师把我们的作文本发下来,那时候爱写作的我把作文本就当个宝,我一直以为老师可能忘了吧,可能下学期开学就会发给我们,他是那样尊重别人作品的一个人啊。

结果我就那样痴痴的等,等到最后,一个住校的同学告诉我说,亲眼看到语文老师把我们的作文本当废纸卖了。

我当时非常难以接受。你是我最崇拜的像神一样的老师啊,你咋能把我们的作文本当废纸卖了?我都开始怀疑我的信仰了。

后来我花了好多年的时间,直到我开始了解钱的重要性,才终于理解了老师。他也不过一介凡夫俗子罢了,他也要生活啊。

我们喜欢一个作家,喜欢TA的作品,就认为TA必须按照我们的想象活着,你不可以庸俗,你不可以跟我的三观不一样,你不可以市侩……

哎,人家为啥一定要按照你的希望活着?人家不要吃饭,不要生活啊?除非你供养人家,让人家一直佛系下去,只为你一个人写作。你又不赞赏,又不供养人家,还整天鸡蛋里挑骨头,真搞笑。

这就像一个男人说爱一个女人,你必须按照我喜欢的样子打扮,按照我喜欢的方式说话,否则就是背叛我。你到底是喜欢奴役她,还是真的爱她?一般来说,希望别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而活,那不叫爱对方,你只是比较爱自己而已。

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尊重TA做自己,TA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李娟:陕西安康人,现居江苏昆山。左手书香,右手铜臭。你是与我同频的那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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