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能否献血、骨髓等?

据统计,高收入国家的献血率为4.54%(其中美国高达6%),中等收入国家的献血率为1.01%,而中国的献血率仅为0.84%。从短期现象蔓延至长期状态的血荒,不仅阻碍着生命抢救与得失,也考量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道德素质。每天,不知有多少人因失血过多而猝然离世,不知有多少家庭因失去亲人而哀恸悲泣。

“神爱世人”,我们这些“尝过天恩的滋味”的人有什么理由不爱?基督徒凡事都当效法基督!2000年前,主耶稣无怨无悔地走上破碎身体的十字架,将自己的宝血无偿献给不配的罪人,从此,在死亡毒钩下战栗的人才有了永生的盼望。

今天,我们无偿献出自己的鲜血,虽然没有洗净罪的功效,但也能延长人的生命,使人有灵魂得救的希望。

舍己为人是效法主的最高表现!“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舍命≠拼命!主耶稣与我们分享永恒的生命,我们与人分享属神的生命,这都叫舍命。基督徒天下无敌,因为神要我们爱所有人。每个人都是我们的邻舍、朋友和舍命的对象。

神的创造如此奇妙,祂让具有再生性的血液流动在人体内,不正是为社会性人群提供一个相互补充、彼此相爱、消除隔阂的契机吗?献血对于造血功能正常的人来说,完全是于己无损,于人有益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对于基督徒来说,献血更是“应该”而非“能否”。

捐骨髓和献血基本同理,只是比献血稍疼一些、操作复杂一些,若是立志为人舍己,谁还会在乎这些?只要身体情况许可,我们就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做人的义务!

器官捐献大多属于死后的事。有些弟兄姊妹担心捐献器官会使将来复活的身体残缺不全。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真是这样,天生残疾的弟兄姊妹(如失明、失聪、没有四肢)怎么办?死后火化的人岂不更悲惨?

《圣经》告诉我们,人死后,身体“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传3:20)基督徒的灵魂则安息于乐园,等待将来“身体得赎”,再与身体结合成完整的人。复活的身体不再是泥土所造,因为“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15:49)且看《圣经》是怎样比较两者的不同:

“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林前15:42-44)

有了这样美好的应许,谁还会留恋被衰老、病痛折磨得憔悴不堪的身体?今生的身体不过是灵魂寄居的“臭皮囊”,而“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2:26),一旦灵魂出窍,身体立时变为尸体。

与其让尸体随着败坏的世界一同湮灭,不如充分利用,让这副“臭皮囊”成为延续生命的福祉,给他人带去健康的同时,也让人感受到神的爱。这也是“爱人如己”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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