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平面设计的一个好处就是让一个男人有了逛街的理由。于是我从东单走到王府井,又从王府井走到了美术馆,一路上看着形形色色的门牌,取取经。走到东四的一个报亭的时候再也走不动了,恰巧一个男人骑着一辆小黄车停到我身边,之后仿佛有急事要办一样,慌张离开了。我掏出手机打算输码上车,正在输入的时候,一个搞清洁的大妈走到我身边,问我:“骑什么啊?”由于口音陌生,我也听不出她的意思,我尴尬且有礼的笑笑,以回应。大妈又重复说了两次,最后估计实在受不了我的傻逼劲了,说,“脚蹬子都没有,你骑什么啊?!”我细一看,他妈真的,只有一个脚蹬子在那垂着。
此时我心中只有一个疑问,就是那哥们是怎么骑过来的····,并在脑子里闪过了他慌张的面孔。
就这样的一个停顿,让我突然的意识到,我是没有目的地的,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着急着在赶路,似乎在这里的街道上,总没有底气停下来。我就靠坐在瘸腿的小黄车上,歇脚,也想事情。
我自行车是才学的,由于本该骑着自行车上下学的中学时期是在寄宿学校里度过的,自行车对我是比较陌生的一个交通工具。但我脑子里的的确确有那么一段记忆,是关于我小时候骑自行车的画面。画面中,我和小伙伴在小区里骑着自行车比赛,我们骑的都是大人的车子,屁股够不到作为,都是站着骑,然而当我要冲上一个马路牙子的时候,很慌张,还没冲上去,就似乎已经觉得自己会摔倒,最后果不其然,摔倒了,这段记忆中画面也随之结束。
至今我都不敢确定那画面是否是真实的,可那个小区是真实的,那是能记事起,家里最早住的一个小区。但和我一起竞速的那几个好友是谁,以及这个车子是谁的,都忘记了。
我曾把这事和家里人说过,他们都说不可能。只有我姐说她记得,并亲眼看到过,说我小时候自行车骑得非常好。如果我真的曾经骑得一手好自行车,那我确确实实的忘记了,无论是脑子里,还是身体上。
我还想了很多别的事情,但记不起了,恍然觉得,大脑是个很神奇的存在,它能每一瞬都涌现出无数的念头,可让我记得的却寥寥,人心单薄,能记得的,都是缘分罢。
春风比秋风来的温柔,可时间长了,依然把人吹旧。这是一种催促,伸伸腿,酸胀感渐消,打算再往东边走走,向那边望去,SOHO,外交部等一众金属大厦林立,回头一望,你能看到一个古色古香不伦不类的北京。报亭的大妈在肆意而过的人群中从一个地方扫过另外一个地方,一切,仿佛不存在一样。
当我走到一个地下通道并且在一个卖唱的哥们面前再一次停下来的时候,天色近黄昏,天还隐约亮着,城市里的灯火由东向西渐次而起,再过半个小时,它们会很璀璨。
眼前唱歌的这个哥们唱的是汪峰的歌,作为一个最被拿上台面的摇滚歌手,他的歌却总流通在这个城市的地下通道里。此时除了我,这哥们还收获了两个听众,都是女人,不大漂亮,但在这个匆忙的城市里舍得下班并停留在这儿没有意义的地方,应该可爱。
唱歌的朋友并不看我们,虽然我们是他唯三的听众。
我停下来是有私心的,因为我觉得这地下通道的空旷对音响效果有天然加成。我想让他两首歌的间歇时间里,让我唱一首歌。于是我便等,直到他已经开始唱我听到的第五首歌,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想来除非我把他琴箱里的钱抢走,否则他绝不会看我一眼。
只是我想在地下通道唱一首歌的念头却越来越盛,甚至在脑海里勾勒出了那时候的样子。一大群妹子围着我,听我美美的唱,对话我也想好了。
“这是你的梦想吗?”
“不,就是喜欢做这个罢了。”
臭屁又认真,浪漫也深情。说梦想的太多,敢承认只是喜欢的太少。
出通道,天已黑。车流和人流在大地上匆匆的过,不敢安静下来,突然明白一件事情,当不知道该去往何处时,那不是迷茫,起码不全是。
无家可归。
这大概是孤独,我这么想着,也一头扎进这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