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本书的读后感的这一刻,我第一想到的是,我怎么白天没有拿起相机照一张图片呢,过几天一定补发在这篇简书里。
这本书的作者是:严歌岑,我想很多人知道这本书大概都是来自冯小刚拍的近期上映的电影《芳华》吧,只可惜我到现在都没看,当然也是因为没有机会,我们小县城已经快喊了五年要开电影院楞是没有看到开设电影院的踪影。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有机会看到,我也会选择先看书后看电影的,我想这是对于大部分热爱原创作品的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默契吧。
这个作者也是一个高中同学推荐的,而且她是极力推荐的,我总是信任任何一个极力推荐给我书的人,因为我了解她那份极力里所带有的强烈的传递价值的,火热的内心,她只是想要让你感受到她从书中感受到的东西,那是一种叫做共鸣的东西。
这本书描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青年男女进入某文工团,朝夕相处故事。他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虽然军纪严格,却仍然挡不住青春年代的火热激情,极力绽放着他们芳华。整部小说时间跨度了四十余年,最终也让我们看到了他们各自命运的变迁。
全文以“刘峰”这个人物为主线贯穿了整个故事的脉络,我更喜欢书中作者称呼“刘峰”的外号“雷又峰”这个名字,似乎这个名字的更贴合这个人物。
我很喜欢作者在描写他对“雷又峰”那种做人做事正直善良到不可思议的地步的迷惑,作者怀揣着这种迷惑却又抱着哪一天雷又峰会露馅的侥幸心理,因为这个人太好了,好到每个人都将他放在了自己的期望值里,以至于雷又峰偶尔暴露点人性的本能反应时就会引起所有人指责和谩骂,那个年代人们大概更趋向于将自己的内心包裹的严实,深怕人性的自私会暴露在阳光底下。
我觉得这本书中有很多金句值得回味,下面可以罗列出来一些我喜欢的句子。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母亲的变形必须随时发生,在不同的人面前要拿出不同形状。
走廊的木头地板跟各屋一样,都很老,七八十岁了,所以跟所有房间的地板经络相连,只要有人从走廊一头进来,所有屋里的地板就会有轻微的神经感应。
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的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一切都可以是触碰的明目,借自行车时交接钥匙的手指头在对方掌心多赖一会都是一种缠绵。
我看着照片,为自己流不出眼泪而焦虑。其实小曼也没有哭。也许她的眼泪是逆向地流淌,往心的方向。
四十年了,那座排练厅早被碾压到大马路之下,让城市现代化给化了。
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
描写小惠那段我甚是喜欢。里面一条牛仔背带裙,胸口绣着大娃娃,圆滚滚的腿肚子一看就是翻山越岭的祖宗八辈传给她的,一股劲就出来两个铁蛋儿。
我恨不得把喜欢的句子一一都摘录下来,但是太多了,就挑出来一些特别喜欢的。
有机会去看看《芳华》的电影吧,毕竟冯小刚拍摄文艺片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