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教师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在我们这地方,管理教师的措施非常的——严格,甚至可以说残酷。无论老师们怎样努力,每学期必须有百分之十的人考核不合格。在大家都很努力的情况下,这百分之十怎样找出来?您可以尽情发挥想象!
于此相对应,教科局对校长书记的管理也是非常苛刻,动辄扣除几个月绩效工资!
要知道,小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是不强的,尤其是小学生。他们爱玩。在课余或者副科上,他们好动,喜欢撕纸,涂鸦,折纸,这就会有卫生问题了。虽然班主任一天安排两三次打扫,可是小孩子的保持能力实在是……
有些副科老师管理松散些,地上就会有垃圾,而卫生和纪律这这些问题一旦被领导发现,都会怪罪到班主任身上,可班主任哪有权利管其他老师的权利?领导说班主任必须尽责,因为一旦学生出了什么事,班主任都要负责,这里包括其他老师的课,其他老师的自习……于是,班主任拿着自己一个普通老师的工资,还替其他老师上着课……任何纪律、卫生、学习、学生其他问题,都跟班主任脱不了关系。班主任不光会被通报批评,还有可能当众羞辱,扣工资,还可能考核不合格,而这完全取决于领导的心情!可是——
我在想,教师是教书育人的,有一定的考评办法理所应当。可是,如果领导不顾客观事实,或者夸大其词,一味的重罚,会不会导致教师思想、灵魂的扭曲?如果长此以往,孩子们会受到怎样的教育?
在这样的考评中,谁是受益者?学生、教师、还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