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二十一:葫芦僧判葫芦案——荒唐判决书出炉


于是,贾雨村上演了一场“法官的诞生”之荒唐版。

他第二天升堂,装模作样地审问冯家仆人,说:“薛蟠已经得急病死了,凶手都没了,我还判谁?这样吧,让薛家赔你们五百两烧埋银子,外加冯渊的丧葬费,你们撤诉吧。”冯家仆人本来就是为了讹钱,一听有钱拿,立马磕头如捣蒜:“青天大老爷明鉴!”雨村又装模作样地派人去“捉拿薛蟠”,结果回来说“薛蟠已死,家属进京,无从追捕”。

最后他写了一份判决书,大意是:薛蟠因病身亡,冯渊系被殴致死,但薛家已赔钱和解,此案结案。

这份判决书堪称“中国法制史上的奇葩”——明明杀人凶手活蹦乱跳地跑了,死者却成了“被殴致死”还没人负责。

最讽刺的是,雨村结案后赶紧写了两封信,一封给贾政,一封给王子腾,信上说:“令甥之事已妥善处理,请放心。”这马屁拍得,隔着纸张都能闻到味儿。

您说他是“葫芦僧”(糊涂僧)吗?他一点都不糊涂,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正因为清楚,才更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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