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均在县城开了汽配修理铺。
A为人有些匪气,B有远方亲戚给省里领导当司机,日里有些嚣张。同行是冤家,彼此更是看不上。
某次酒后,A扬言要一把火烧了B的店。事情就那么巧,在A半夜酒后独自一人醉倒在路边时,B的两层楼被烧毁,其老婆也被活活烧死。于是A被拘留,理由是有作案动机,并且不能提供不在场的证据。
A店铺生意一落千丈,老婆带着三个孩子艰难度日。大儿子在上高中,至少身体上没受什么委屈。二儿子十一二岁,家里少了男人,在家里都能被平日里发生过口角的小伙伴摁着揍。小儿子不到三岁,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天天见不到爸爸,妈妈一直不停的流泪。
事情还不算完,A没有不在场的证据,同样对方也提供不了在场的证据,B动用了省里的关系,向县法院、公安局施加压力,于是二儿子被抓起来,三伏天被铐起来搂着电线杆晒太阳,三天两天的饿肚子,各种打各种折磨,企图打开突破口……十来岁的孩子受不住了,让说啥就说啥,不过说的内容经不起推敲,不能当做有力的证据,两个月后放回来,孩子精神失常,很久才开口说话。
再说案件,两层楼,窗户和门均未上锁,B安全逃出,其老婆则烧死在二楼。半年后,B迎娶年轻十岁的小姨
八年后,因证据不足,A被无罪释放,赔偿50万。没有人知道真相是什么,也无人再追究。
对于辱母案件,要保持冷静的立场,做了什么事,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涉黑、非法集资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极端手段侮辱人,驾驶逃逸,民警不作为,法官量刑避重就轻……账,得一点一点的算。至于于欢,护母血性,大部分人都会这么干,但是如果无罪释放,那是纵容暴力解决事端。
借用猫叔的观点:远离高利贷、远离赌博、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