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说,是地道的舶来品,来源于19世纪的欧洲,那个科技大爆炸的时代。在我们中华文化中,找不到明显的渊源。
在国内的刘慈欣和他的《三体》横空出世之前,大众读者对科幻小说的印象就是一个人的名字:儒勒·凡尔纳。
对很多人来说,他不是科幻的象征,他是科幻的全部。
凡尔纳的小说思想单纯而健康,充满乐观主义,文笔流畅明快,充满艺术魅力。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能读完这三部,就算是科幻小说的爱好者了。
如果只读到这里,那么科幻小说与凡尔纳另外一种类型的小说——探险小说,比如我之前阅读的《八十天环游地球》——有多大的区别呢?不过是另外一本精彩又好看的小说罢了。
科幻的最高魅力不在这里。
也不在另外一位科幻小说之父乔治·威尔斯那里,他的《时间机器》《隐身人》创意不错,故事很好,不过尽被解读成社会学和政治学隐喻的著作了。
那科幻小说的魅力在哪里?
我之前在刘慈欣的一部科幻评论随笔集《最糟的宇宙,最好的地球》中看到他的一篇文章,在结尾处的一段文字,很好的解释科幻小说的魅力。
在我们无法经历的时间里带我们去我们永远无法到达的地方,这是科学与科幻的最大魅力,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科学做得更好。
世界各个民族都用最大胆最绚丽的幻想来构筑自己的创世神话,但没有一个民族的创世神话如现代宇宙学的大爆炸理论那样壮丽,那样震撼人心;生命进化漫长的故事,其曲折和浪漫,与之相比,上帝和女娲造人的故事真是平淡乏味。
还有广义相对论诗一样的时空观,量子物理中精灵一样的微观世界,这些科学所创造的世界不但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而且超出了我们可能的想象。这种想象是人类的神话作家们绝对无力创造出的。
但科学的想象和美被禁锢在冷酷的方程式中,普通人需经过巨大的努力,才能窥她的一线光芒。而科学之美一旦展现在人们面前,其对灵魂的震撼和净化的力量是巨大的,某些方面是传统文学之美难以达到的。
科幻小说,正是通向科学之美的一座桥梁,它把这种美从方程式中释放出来,以文学形式展现在大众面前。
这段话写得棒极了,他不但写出了科学的魅力,更写出了科幻的魅力。
那就是领略科学之美。
相对欧美,现代中国更科学,中国社会也是更推崇科学,但我们大多人只看到科学的实用价值,而看不到科学之美,这就好像把电影当娱乐,把小说当故事,是诞生不了伟大的艺术家,也诞生不了伟大的科学家。
伟大的科学家也许为了爱国而投身科学,但他一定领略到科学之美。
多读读科幻小说,欣赏科学之美,你一定离科学更近了,也离真理更近了。
(全文完)